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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新人社明电[13]53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6-5
实施时间: 2013-6-5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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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为全面了解我区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和自治区免住宿费、教材费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成3个核查小组,于2013年5月3日至6月4日对我区部分技工院校进行了资助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各技工院校在资助政策的贯彻落实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为确保中职学校国家资助政策在技工院校得到规范实施,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人社部明电〔2013〕3号)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落实中职学校国家资助政策,事关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事关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各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做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职责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规范落实好政策;要加强日常监管和实地检查,坚决制止和杜绝冒领、套取和挪用国家资助资金的不法行为,切实把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二、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切实加强对技工院校的日常基础管理工作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特别是技工院校要全面准确理解国家资助政策要求,进一步明确免学费政策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政策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政策要求,严格审核学生受助资格,严格资金监管,不得擅自扩大受助范围,不得擅自改变受助条件,不得套取挪用资助资金。对于招收企业在职职工等非全日制学生,以及短期培训学员,不得将其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范围。
  各地要从源头抓起,切实加强和规范对技工院校的管理。要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规范技工院校办学行为。切实做好学籍注册工作,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对转学、休学、退学等学生及时进行处理,坚决杜绝虚假注册学籍、双重注册学籍现象;加强对联合办学、一校多牌、一校多校区、校外办学点等办学形式的监督管理;加强和完善专业设置管理,特别是要严格规范涉农专业管理工作。对于学校管理混乱,达不到办学条件要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技工院校,要限期进行整顿,整改期间停止一切招生活动;对于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取消其办学资格。
  三、集中组织开展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核查工作
  2013年6月份,针对资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治区将统一组织开展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专项核查(见附件)。各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本地区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和资助资金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查,重点核查院校资助机构建立、人员配备、学生学籍注册、学籍异动、助学金资格认定、助学金发放、结余资金使用、资助卡使用、免学费落实、资助台账建立、资料归档等环节。要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检查,对领取助学金和享受免学费的学生,逐个进行核查,做到不漏一所学校。对于虚报多报享受助学金和免学费学生人数,骗取套取国家资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彻底查清问题,坚决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进一步加强对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管理
  各地要以有关违法违规事件为警示,切实加强对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要建立专门的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抽调专人负责,分管局长亲自抓,形成分管科室负责组织领导、专门机构负责具体实施的工作体系。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经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个案查处力度。
  要加强队伍建设,抓紧开展政策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要制定出台配套管理办法,规范资助管理工作流程。要通过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准确地进行学生学籍注册和管理、助学金免学费申报审核等工作,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五、其它事项
  (一)各地、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过检查进一步促进资助工作的规范化,将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实处。
  (二)本通知的电子文稿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予以公布, 附件可从网站下载。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娟
  电话(传真):0991-3689685
  附件:自治区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方案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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