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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允许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参加等级注册税务师认定考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税协发[2013]42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3-5-27
实施时间: 2013-5-27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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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适应体制改革中对涉税服务不断扩大的需求,加强注册税务师队伍的建设和人才储备,提高专项服务能力,应一些地方非执业注册税务师、税务干部的要求,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经研究决定,在今年等级注册税务师认定试点工作中,允许不在事务所从业的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参加等级税务师的考试。具体办法说明如下:
  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等级与取得方式
  考试合格证书分为一级注册税务师考试合格证书和二级注册税务师考试合格证书两种;取得二级注册税务师合格证书需要参加中税协组织的《纳税审核》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税务师合格证书首先需要取得二级注册税务师《纳税审核》考试合格证书,再通过中税协组织的《税收筹划》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成绩达到标准,由中税协颁发相应的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二、证书用途
  1、具备专项服务知识水平的证明;
  2、取得合格证书后四年内如加入税务师事务所,经过等级认定的其他程序后,可获得相应等级的注册税务师资格。
  三、报考条件
  1、凡不在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的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均可报名参加二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考试,二级考试合格者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考试;参加两次考试者需同时报名。
  2、考生须经参加本项试点工作的地方税协确认注册税务师资格。资格确认可在考试当天抵达考场时办理。
  四、时间安排
  二级注册税务师考试时间:2013年7月28日
  一级注册税务师考试时间:2013年8月18日
  考试前一周可打印准考证。
  中税协网校于6月10日起开设纳税审核、税收筹划专题培训课程。
  五、考试
  1、确认参加等级考试合计人数不少于30人的地区,以省为单位设立考场,人数偏少的地方,就近合并设立考场,或赴相邻地方的考场。
  2、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备案证明和准考证,现场审核考试资格。
  六、结果公布
  考试结束后一周内通过中税协网站和中税协网校网站公布通过人员名单,一级注册税务师考试结束后,统一颁发证书。同时参加一级考试者,按通过的高等级颁发证书。
  七、费用
  等级注册税务师考试为中税协委托网校办理的非赢利性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参加培训及考试分别收取费用。
  收费标准:网上培训120元/人,考试报名100元/人/次,可开具发票。
  教材:缴纳培训费后教材可从网上下载。
  培训费及考试报名费请汇至
  户名:北京中注税协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020008090920016895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
  汇款请注明“培训费”或“考试报名费”,并写清楚所需发票抬头,同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中税协网校。考试时领取发票。
  传真:010-68457390
  八、报名办法
  1、2013年6月1日—6月30日接受网上报名。
  2、登录中税协网校(网址:)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个人电子版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JPG格式,文件信息不大于200K。
  3、交款为参加考试的有效确认,收款日期:2013年6月10日—7月15日
  4、如参加培训,考生自行在网校注册和付费。
  咨询电话:010-68413988转9207,68458551
  联系人:陈小霞、吴华
  工作时间:周一—周五  9:00—11:30,13:30—17:00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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