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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从境外经“一线”进入横琴和经“二线”进入内地的旅客携带行李物品的具体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关税[2013]3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3-5-23
实施时间: 2013-5-23
法规类型: 关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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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海关总署: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横琴开发有关政策的批复》(国函[2011]85号)精神,现就旅客经横琴“一线”、“二线”携带行李物品的具体规定通知如下:
  1.对从境外经“一线”进入横琴的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按现行进境物品进口税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对经“二线”进入内地的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实行便捷通关。海关在“二线”保留对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的查验权。
  本通知自横琴相关监管设施验收合格、正式开关运行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
  2013年5月23日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行李和寄递物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关税[2024]2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2024-1-3
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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