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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温州市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温政办[2013]76号
发文部门: 温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5-11
实施时间: 2013-5-11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温州
阅读人次: 2542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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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013年温州市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11日
  2013年温州市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
  2013年是我市实施“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的关键一年。今年服务业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总目标,着力推动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着力抓好服务业重点载体建设,着力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着力完善服务业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全年服务业增加值1850亿元以上,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7%。
  一、着力推动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
  (一)优先发展金融、物流、科技等生产性服务业。
  1.金融业。深入实施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战略举措,探索建立适合小微企业和“三农”需求特点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各县(市、区)和市级功能区金融产业平台,优化金融产业空间布局,着力抓好温州金融改革广场等一批有形平台建设,推动金融业集聚发展。启动地方金融组织建设工程,扩大地方新型金融组织试点工作。大力推进地方资本市场培育工程,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加大债券发行力度,推进中小企业改制规范,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再担保体系和再担保机构的风险控制机制,提供增信服务。开展中小企业票据服务公司试点,推进票据流通市场发展。全年实现金融业增加值400亿元以上,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稳步增长。
  2.现代物流业。加快温州港、空港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港口生产能力和集疏运能力,大力发展航空货运和航空快递业务,积极发展保税物流,加快发展冷链物流、危险品物流、邮政物流、城市物流配送等。全年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8000万吨、集装箱吞吐量60万标准箱。加快潘桥国际物流基地、江南物流园区等一批重大物流项目建设,完成物流园区建设投资20亿元以上。加强跨区域口岸直通与合作,创新通关模式,不断提高通关效率。完善物流业发展政策环境,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核心业务能力较强的物流企业,鼓励和引导物流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第三、四方物流发展。
  3.科技服务业。进一步优化科技服务业发展环境,完善区域创新体系,促进“产、学、研、政、企”紧密有机结合。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扩大科技服务业市场容量。继续推进国家高新区、大学科技园、海洋科技创新园等科技服务业聚集区建设。深入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完善科技孵化服务体系。加快科技金融服务业发展,继续做大做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拓宽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进一步推动专利代理等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全年实现全社会研究与开发投入(R&D)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3%。
  (二)统筹发展商贸、旅游、房地产等生活性服务业。
  1.商贸流通业。加快车站大道金融服务特色街、温州大道汽车服务街等现有商业街区的改造提升,着力整合环五马商圈,努力将五马商业步行街创建成国家级特色商业街;积极做好南塘风貌街、春晖路美食街、瓯海科技街等新兴特色街区的规划建设;科学布局、高标准规划建设滨江广场、黄龙、南湖等一批城市综合体;新建和改造提升温州进口商品交易市场、现代农贸城、陶瓷品市场等一批商贸市场,促进商贸市场集聚发展。积极推动现有市场发展现代交易模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融合发展,提升市场软实力。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60亿元,同比增长12%。
  2.旅游业。积极推动智慧旅游试点工作,完善智慧旅游城市建设规划,筹建旅游信息管控中心。全力推进旅游功能区建设,深化洞头省级旅游综合改革试点,编制《雁荡山-楠溪江旅游一体化产业发展规划》、《洞头-南麂旅游一体化发展规划》等旅游规划,制定玉苍山、碗窑资源整合和楠溪江古村落整合方案,推动大玉苍山景区和楠溪江古村落群建设。加快创建楠溪江国家5A级旅游景区步伐,推动文成百丈漈-飞云湖、洞头5A级旅游景区创建。加大旅游项目建设力度,推进廊桥-氡泉旅游度假区、永嘉楠溪江(枫孤溪)旅游服务区、铜铃山森林旅游度假村等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加快国际化旅游目的地要素培育,开展跨区域旅游合作,努力拓展旅游市场。全市实现旅游接待总人数543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506亿元,均增长12%以上,旅游项目总投资超100亿元。
  3.房地产业。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产品开发转型,力争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850亿元。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应,进一步完善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农房集聚改造、城中村改造和大型公建项目建设;鼓励发展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完善物业管理制度,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
  (三)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总部楼宇经济、会展经济、服务外包等新兴服务业。
  1.文化创意产业。积极吸引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全年完成文化产业投资10亿元。切实发挥文化创意产业平台和重大项目的示范、辐射功能,大力推进浙江创意园、温州文化创意园、东瓯智库创意园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印象南塘”、中华5000非遗项目等文化产业项目建设。依托现有产业发展基础,重点发展与传统产业转型密切相关的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培育发展咨询策划创意业,扶持发展文化传媒创意业。
  2.总部楼宇经济。认真贯彻《关于促进市区楼宇经济和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11〕51号)精神,加快总部经济园和总部经济集聚区规划建设,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强化招商引资,重点引进高端企业、温商回归企业。在市区、市级功能区培育一批税收超千万元、超亿元楼宇,其他县(市、区)培育一批中小企业总部办公楼,推动楼宇多元化发展。
  3.会展经济。科学编制会展业发展规划,制定《关于加快会展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培育会展龙头企业,积极引导会展企业走国际化、专业化、规模化、特色化发展路子。结合温州产业优势和特点,扶持培育本土品牌展会。结合温州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推动会展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谋划推进温州新国际会展中心等会展场馆建设,提高办会办展承载能力和硬件水平。全年举办国际性会展活动5次以上。
  4.服务外包。加快建设温州高新技术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园、浙江工贸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园两大省级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基地,以及浙江工贸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和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三大省级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推进蓝江软件园、温州源大创业园等服务外包业务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示范性服务外包龙头企业落户温州,或与本地服务外包企业联合协作,培育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服务外包龙头企业。全年实现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合同执行额1880万美元,培训服务外包人数达500人次。
  二、着力抓好服务业重点载体建设
  (一)抓服务业集聚平台建设。根据城市转型升级和有机更新的要求,编制市区工业区块改造分类和“退二进三”产业布局规划,重点打造总部经济、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文化创意、科技服务等服务业集聚区。切实发挥温州金融集聚区、温州(鹿城)总部经济园、温州源大创业园等7家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的示范引领作用,规范提升瑞安江南物流园区、浙江创意园、东瓯智库等市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扶持培育具有发展潜力的服务业集聚区域创建省、市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新建扩容和改造提升功能区、中心镇特色服务业集聚区。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引进高端人才、高端产业,使服务业集聚示范区成为我市服务业高端要素集聚的窗口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力量。
  (二)抓服务业项目建设。研究筛选一批影响力大、带动力强的服务业重大项目,作为服务业发展的关键重点推进。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加快推进国际会展中心三期、温州万象城等一批续建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南汇牛山城市综合体、“滨江广场”项目二期等一批新建项目;加速推进温州商贸城北片提升二期、市便民服务中心等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重大服务业项目建设考核机制,形成定期通报、定期协调、定期考核制度,强势推进重大服务业项目建设。
  (三)抓服务业企业培育。培育发展现代服务业大企业大集团,将政府扶持政策和优秀潜力企业结合起来,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竟争力的品牌服务业企业。组织开展市级服务业重点企业评选,鼓励重点物流企业申报创建国家A级物流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服务业知名企业,努力引导服务业企业加强服务标准化、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推动我市服务业企业经营理念、管理机制、组织形式和服务产品创新。贯彻落实企业主辅分离扶持政策,大力支持企业由加工制造环节向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两端拓展延伸,建立健全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长效机制。开展服务业企业“限下转限上”改造提升工作,完成服务业(商贸)企业“限下转限上”500家。
  (四)抓服务质量提升。围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服务质量创建工作,鼓励、支持服务业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建设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1个以上;培育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生活性服务业品牌和项目,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1个以上、中华老字号和达标百货店均3个以上;开展居民满意度测评,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分别保持在85%和80%以上。加快建设中介机构信用管理系统,及时公布中介机构执业诚信评价信息,提高中介服务机构诚信度。重点推进入驻市中介服务管理中心的中介机构信用信息管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负责做好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发布、反馈等工作。
  三、着力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
  (一)优化服务业政策保障。认真抓好服务业“1+X”政策的贯彻落实。制定出台市区工业区块改造分类和“退二进三”扶持政策,重点加强服务业用地保障,合理调整城市用地结构,逐步增加服务业用地比例,对省、市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内和省、市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内的项目,在用地指标分配及土地供应计划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二)强化服务业资金支持。进一步研究完善财政支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做好国家、省服务业相关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市级服务业财政专项引导资金使用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将服务业贷款比例纳入金融机构年度考核,加大对重点服务企业的授信额度,试行中小微企业专项信用贷款,进一步放宽商贸物流等服务业企业贷款担保条件,着力解决成长型服务业企业的资金保障问题。
  (三)加强服务业人才培养。结合“瓯江人才计划”,研究制定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建立健全现代服务业人才评价体系。开展现代服务业知识、服务业综合管理、服务业标准化等方面业务培训。争取利用境内外培训机构、大专院校、服务业产业基地和企业实训基地,多渠道、多层次培养服务业中高级人才1000名以上,为我市服务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鼓励职业院校围绕市场需求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类专业,积极培养现代服务业高技能人才。
  四、着力完善服务业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服务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服务业工作部门高效协作、密切配合、沟通顺畅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服务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服务业发展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建立常态的服务业企业调研和走访机制,各服务业主要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汇总基层服务业企业运行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交市服务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建立服务业工作部门联络员季度例会制度,研究分析服务业主要行业(领域)经济运行情况,供领导决策参考。建立完善县(市、区)、中心镇、功能区的服务业管理机构,实现服务业工作上下统筹、城乡一体。
  (二)强化监测统计。进一步健全统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工合作的服务业统计工作机制,推进服务业全行业统计工作。加强服务业重点行业统计监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实施金融服务、现代商贸、旅游、房地产、现代物流、社区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文化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专业市场、服务业集聚区等重点产业(领域)统计监测制度,更好地服务于重点服务业产业发展,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服务业主要行业(领域)统计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强化统计方法创新,研究建立县域服务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完善服务业企业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制度,选择有行业和地区代表性的服务业企业开展监测分析,及时了解掌握服务业发展情况,服务领导决策。
  (三)强化考核督查。加大服务业考核力度,积极建立各级政府对服务业主要部门或行业(领域)的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各地和服务业工作部门推进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服务业发展指标季度通报制度,督促各地完成省、市下达的服务业发展指标任务,推动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附表:2013年温州市服务业发展重点工作责任分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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