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中国石化加油IC卡押金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浙价服[2013]127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5-10
实施时间: 2013-5-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86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收取加油卡押金的请示》(石化股份浙零〔2013〕311号)悉。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城市交通等IC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2〕228号)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自2013年7月1日起对中国石化加油IC卡新用户收取押金,收费标准为每张IC卡(包括主卡或副卡)15元。今后用户退卡时予以全额返还。IC卡遗失及损坏补卡收费仍为20元/卡。
  二、你公司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IC卡收费的管理,要督促各发卡服务网点提高服务质量,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浙江省物价局
  2013年5月1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押 深地税发[1998] 1998/8/27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押 粤地税函[1998] 1998/8/18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立体电影院收取3D眼镜租金和押金有关问 粤价函[2013]70 2013/1/16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加油IC卡押金标准的批复 鲁价费发[2011] 201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