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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财办[2013]12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3-31
实施时间: 2013-3-3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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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厦门市财政局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财政局
  2013年3月31日
  厦门市财政局开展政务公开
  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推行办事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闽公开办〔2011〕2号),根据厦门市推行办事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厦门市贯彻落实福建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及<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厦公开办〔2012〕1号),结合财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工作,为推动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提供支持和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政务公开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水平,切实转变职能,规范权力运行,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建立健全具有财政特色的政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
  三、基本内容
  (一)组织机构标准化
  1.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监督机构。
  2.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研究和解决本局政务公开中的重要问题。
  3.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为办公室,具体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承担。局属各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要求做好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4.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组织编制、公布、更新本局的公开内容、形式、时间一览表,做到每一项公开内容与其公开形式、时间一一对应。
  5.建立健全本局政务公开规章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参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开内容标准化
  1.把本局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工作管理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予以公开。
  2.把社会普遍关心与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反映强烈的事项,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环节,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本局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3.把本局重大决策、权力运行、提供服务和工作管理情况,财务收支、公共资源配置、人事任免、监督投诉等事项,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4.根据所属公开类别和本局实际情况,将政务公开内容分门别类予以公开。
  (三)公开形式标准化
  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新闻媒体、固定公开栏、宣传资料、电子触摸屏、内部刊物,以及各种会议等形式公开信息。我局对外主要通过部门网站设立的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四)公开时间标准化
  1.公开时间与公开内容相适应。经常性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内容逐段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
  2.推进决策公开。对于重大决策,在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全程公开,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3.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五)公开程序标准化
  按照“提出、初审、审核、公开、反馈、整改、建档”七项程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绘制公开流程图,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做好公开工作相关电子档案和文本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档案。
  (六)监督保障标准化
  1.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纳入我局政风行风评议、绩效考评和精神文明建设考评工作,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2.每年组织一次政务公开评议活动,及时改正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并通报评议结果。
  3.每年在规定时间公布本局上一年度的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4.开展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
  四、实施步骤
  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从2013年4月至2013年7月,按照动员部署、组织实施、验收总结等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3年3月—4月)
  全面掌握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基本内容,明确任务要求,深刻认识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制定工作方案,并向市公开办报送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计划及督查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3年4月—6月)
  按照组织机构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监督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并按照既定工作方案认真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13年7月)
  市公开办(设在市效能办)将于2013年7月,会同市各专项公开办组织开展对市直各部门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并将视情予以全市通报,并表彰一批亮点突出、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政务公开单位作为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要把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求真务实,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二)突出改革创新。要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开阔思路、创新举措,丰富形式、完善载体,使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形式更灵活、方式更多样、成效更明显。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中,体现在政务公开的各个环节,及时把那些成熟的措施和办法转化为更具指导性和约束力的制度规范。
  (三)注重营造氛围。要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各种传媒,广泛宣传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动态、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要重点宣传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成功做法,加强示范引导,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工作开展。
  附:厦门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厦门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提高群众满意率,经研究决定,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黄强
  副组长:栾光进、陈向光
  成 员:林日清、纪豪、练更生、叶和龙、林志成、方文江、施志坤、王南榕、方文江、杨咏梅、黄维津、黄德芳、汪旭萍、林钢强、张素芳、林献龙、许秀敏、曾希扬、郭玉顺、林少煌、王建平、洪作宙、何玉生、李晓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陈向光(兼)任办公室主任,林献龙、林日清任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并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推进、协调、监督全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牵头组织做好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组织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组织对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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