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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财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办[2013]4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2-1
实施时间: 2013-2-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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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现将《2013年全省财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2月1日
  2013年全省财政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全省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遵循十六字科学理财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夯实财政收入基础,确保收入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树立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方针,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努力实现收入稳定增长,确保财政平稳健康运行
  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和企业经营形势变化,关注重点行业对税收收入的影响,把握收入主动权;全面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省市县收入分成结算制度,建立健全省级执收单位收缴管理考核机制和代理银行考评制度并加强监管。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全省财政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深入推进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和公务接待制度改革,严格按标准配备车辆,减少“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支出以及教育、科技、文化、农业等重点支出外,其他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零增长。
  二、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围绕稳增长,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扩投资拓市场,筹措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实施“四大万亿”工程,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争取增加地方政府债券额度,落实配套资金,重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其他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完善促进外贸发展政策,支持国家级出口基地重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省级进口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支持小城市培育试点和产业集聚区建设。推动海洋经济建设和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点,支持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综合化经营,发挥省中小企业再担保有限公司增信、分险和放大作用,强化国有资本对金融发展的宏观引导。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清费减负政策,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举措,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密切关注“营改增”试点进展及对地方财力影响情况,落实过渡性扶持政策,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围绕促转型,强化对地方“腾笼换鸟”、吸引浙商回归、促进有效投资等经济发展的考核奖励。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工业转型升级,加快电子商务和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推动商贸流通和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实施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加大财政科技投入,调整优化财政资金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创新环节,在企业、科研院校等创新主体之间的配置结构,促进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完善人才投入保障机制,为转型升级提供智力保障。
  围绕优生态,完善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环境污染整治和生态保护专项补助等具有浙江特色的生态环保补偿机制,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大力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拓宽市场化筹资渠道。加强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认真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鼓励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浙江”建设。
  围绕抓统筹,落实好新一轮省对市县财政体制,鼓励设区市加大对所属县(市)的投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办法,加大省对市县特别是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保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抓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探索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机制;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中心,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为主线,稳步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服务农业“两区”建设,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切实保障改善民生,统筹协调社会发展
  加大教育投入,加快推动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教育信息化工程和中小学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程,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实施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和高职高专院校优势专业建设计划。建立健全财政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继续推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任务。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优化就业补助资金结构,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社会保险费长效征缴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研究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贫困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和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财税支持力度,引导银行贷款、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开展农村住房改造示范村建设。发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作用,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丰富农民增收渠道,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加快推进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改革,逐步完善行政单位预算定额和院校单位预算定额体系,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管理,逐步开展社保基金预算报送人大试点工作。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范围,推进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加快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设。完善公务卡管理,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规范公务支出行为和标准。推进“三位一体”组织体系改革,逐步理顺职责分工。调整完善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突出集中采购机构的示范引导作用,积极培育分散采购市场。加强乡镇财政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全面推进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动财政法制建设,完善财政制度体系。以“大监督”建设为契机,健全财政监督组织管理体系,实现财政监督机构、业务、人员“三融合”。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扩大省级部门绩效跟踪试点范围,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健全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加强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加快数字财政建设,重点开发“民生地图”,强化系统的分析和辅助决策能力。加强会计中介机构审批、监管,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提高宏观经济管理和信息质量的监管水平。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切实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在确保资金安全前提下,创新财政性资金存款管理模式,提高资金保值增值效益。加强政府性债务制度建设,实现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全口径监管,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财政事业发展后劲
  深入贯彻中央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加强作风效能建设要求,完善财政部门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措施。把财税文化建设与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完善财税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蹲点调研、基层服务、下派指导等各项制度,密切与基层和群众的联系。倡导干事创业的作风,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选拔培养使用机制。深化廉政建设,开展分类分层廉政教育和文化活动,挖掘和宣传财政系统先进人物事迹。围绕防止利益冲突的核心,研究财政部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扎实开展信访举报核实查办工作,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完善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强化行政监督,将作风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等内容纳入责任制考核范围,实行量化考核,推进行政问责。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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