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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委省财政厅2013年粮油高产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政办明电[2013]47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3-5-29
实施时间: 2013-5-2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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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省农委、省财政厅制定的《2013年粮油高产创建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29日
  2013年粮油高产创建实施方案
  省农委 省财政厅
  粮油高产创建是实现科技增粮、科学防灾减灾、促进粮油大面积均衡增产的重大举措。为扎实开展好高产创建活动,提高创建水平,推动全省粮食生产持续发展,按照2013年全省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根据农业部、财政部《2013年粮棉油糖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3]37号)和农业部《2013年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实施方案》(农办农[2013]29号)、《粮食增产模式攻关方案》(农办农[2013]9号)及农业部关于2013年粮棉油糖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安排的补充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粮食主产县和非主产县的主产乡为重点,强化行政推动,依靠科技进步,集成推广成熟技术,促进农机农艺结合、良种良法配套,建立不同生态区高产高效标准化生产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全面提升全省粮油综合生产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规模。全省建设625个万亩高产示范片,其中水稻255个、玉米325个、大豆30个、马铃薯6个、杂粮4个、花生5个。在四平市开展整市整建制推进试点,在农安县等4个县(市)开展整县(市)整建制推进试点,在榆树市大坡镇等20个乡(镇)开展整乡(镇)整建制推进试点,在农安县和榆树市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试点。整乡(镇)推进,每个乡(镇)建设4个万亩示范片(试点乡镇原则上与上年一致);整县(市)推进,每个县(市)建设25个万亩示范片,其中: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试点的再增加5个万亩示范片;整市推进,所在市的每个产粮县(市)的产粮乡(镇)原则上各建设1个万亩示范片。从2013年起,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连续3年以上承担高产创建任务的万亩示范片进行轮换,并提早做好下一轮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的选址和储备工作。
  (二)创建目标。
  1.整建制推进创建目标。以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为基本单元,选择主要粮食作物开展整乡(镇)、整县(市)、整市高产创建试点。通过项目实施,力争所在乡(镇)、县(市)、市粮食平均亩产比上年提高5公斤以上,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
  2.万亩示范片创建目标。以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为基本单元,玉米亩产800公斤以上、水稻亩产700公斤以上、大豆亩产200公斤以上、花生亩产300公斤以上、马铃薯亩产3000公斤(鲜重)以上、杂粮亩产比上年提高2%以上。新建示范片单产水平力争比上年提高2%以上,续建示范片在保持上年高水平上力争再提高,辐射带动所在县(市、区)均衡增产。
  三、实施内容
  (一)科学选择示范片。主产区示范片集中连片要在1万亩以上(非主产区也要尽可能相对集中)。要求农田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工作基础扎实,农技推广网络健全、技术力量较强,粮食生产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机械化程度高;交通相对便捷,辐射带动能力强。
  (二)示范推广优良品种。结合各示范片的生产、生态特点与优势,示范推广一批高产、优质、多抗的主导品种。水稻重点示范推广高产优质多抗品种,玉米重点示范推广耐密品种,大豆重点示范推广高油、高蛋白品种,马铃薯示范推广脱毒种薯。良种覆盖率达到100%.在示范片集中展示示范一批优良品种,为下一年度筛选与推介主导品种提供依据。
  (三)集成推广高产高效技术。按照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的要求,加强技术组装配套,集成推广一批适应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的抗灾增产关键技术模式。要突出核心技术、创新技术和主推技术,重点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区统一灭鼠、生物防治玉米螟、玉米和水稻高光效新型栽培等技术。实现测土配方施肥、常发区生物防螟全覆盖。
  (四)推进标准化生产。
  1.田间设施标准化。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完善项目区田网、路网、水网,实现成方连片、土地平整、道路联网、渠系配套。
  2.管理服务专业化。大力推行统一整地播种、统一育苗栽插、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械收获的 “五统一 ”技术服务,促进技术全面入户到田。
  3.生产过程机械化。充分发挥农机作用,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力争玉米耕种收全程机械化,提高水稻机插秧、机收获水平。
  (五)强化机制创新。依托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优先考虑农业部等12部委联合认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开展高产创建,探索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整建制推进的每个乡(镇)至少有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县至少有1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高产创建。积极推进高产创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实现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配套。推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形成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格局。
  (六)广泛开展高产竞赛。继续组织广大农民特别是种粮大户、科技示范户开展玉米、水稻、大豆高产竞赛。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农民和农技推广人员参与高产创建的积极性。
  四、资金使用与管理
  中央财政原则上对每个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安排补助资金16万元,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主要用于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大面积推广区域化、标准化成熟技术所需的物化投入和推广服务补助。
  高产创建中技术人员培训所需资金,从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经费中支出。高产创建项目实施区域内的骨干农民培训所需资金,从阳光工程项目经费中支出,每个万亩示范片培训农民100人左右。
  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计划任务,省财政厅将补助资金逐级下拨到各项目县(市、区)。各地要加强资金监管,规范管理办法,严格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县(市)要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由农业部门制定资金使用方案,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农委、省财政厅备案。省农委、省财政厅有权纠正不合规定的资金使用计划,并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截留、挪用、超范围支出等问题,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粮油高产创建实行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创,以县为主的工作机制。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地高产创建实施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行政部门,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日常管理。整建制推进的市、县(市)、乡(镇),都要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市(州)政府分管领导、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至少要亲自抓1个万亩示范片,项目县(市、区)每个示范片的责任人由县级领导担任。
  (二)加大扶持力度。各地要积极支持高产创建活动,按照资金渠道不变、性质不变、用途不变的原则,积极整合现代农业发展、土壤有机质提升、测土配方施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新一轮种子工程和植保工程等项目,重点向高产创建示范片倾斜。
  (三)强化指导与服务。省政府有关部门将组织成立由栽培、育种、土肥、植保、农机等方面专家组成的省级专家组,负责全省粮油高产创建活动的技术指导和测产验收。市、县(市、区)及整建制推进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专家指导组,明确一名专家任组长,每个示范片要有一名技术负责人。落实专家包片、技术人员包点责任制度。量化任务指标,开展全程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确保关键技术落实到位。农业部将组织对整建制推进试点市、县(市)技术负责人进行培训,省对整建制推进试点县(市)、乡(镇)技术骨干进行培训,县(市、区)对万亩示范片的技术人员和科技示范户、种植大户进行培训。
  (四)加强宣传与示范引导。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广播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高产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好做法、好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关键农时季节,要组织农业行政、技术推广人员和示范农户、种植大户等进行现场观摩,开展技术交流,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五)规范内业管理。建立完善高产创建工作档案,及时将有关的文件、方案、农户信息(包括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电话等)、测产结果和工作总结等归档立案,促进高产创建有序开展。每个项目县(市、区)要设计一张标示图,注明万亩示范片的位置,涉及的乡镇村组。每个示范片要有1张方位图,标明地理坐标和面积;设计1张技术模式图,明确从种到收的全程标准化技术;建立1张农事日历,跟踪记录作物生育进展和重要农事活动。所有万亩示范片都要设立田间标牌(标牌样式和编号另行下发)。
  (六)严格考核验收。各市(州)农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测产验收组织工作,整建制推进的市、县(市)、乡(镇),要会同统计部门搞好测产和产量预计(具体测产验收办法另行下发)。鼓励开展市县间交叉测产,力求科学准确,杜绝虚报浮夸。省农委组织专家组对各县(市、区)高产创建测产结果进行抽测验收,对高产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考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高产创建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成效突出的,在项目分配上给予优先安排;对工作不力、实施效果差的,减少下一年度资金安排。
  各项目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制定实施方案,于2013年6月4日前联合报省农委、财政厅备案(同时上报高产创建彩色标示图1张)。要及时对当年实施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以及取得的成效等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3年11月10日前上报省农委和省财政厅。
  附件:2013年全省粮油高产创建任务表

相关附件:
2013年全省粮油高产创建任务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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