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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财政厅金融处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金函[2013]121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2-27
实施时间: 2013-2-27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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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紧紧围绕主题主线,潜心谋划服务经济发展和防范金融风险两篇文章,扎实做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财政金融政策研究
  1.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密切跟踪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准确把握国家财政政策、金融政策调整变化及其对我省经济运行的影响,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2.加强专题调查研究。总结评估现行财政引导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政策成效,围绕财政金融工作职能,研究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新举措,重点加强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担保再担保体系建设、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外国政府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的专题调研,着力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政策意见,调整完善现行政策,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成效。
  二、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3.支持实体经济融资发展。制订落实财政引导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继续实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全面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引导信贷资金回流农村、服务“三农”。落实中小企业上市及发债融资奖补等政策,着力促进实体经济融资发展。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针对中小企业和“三农”等薄弱环节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4.支持民贸民品经济发展。根据中央关于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政策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部门责任,规范申报程序,落实贴息资金,做到应贴尽贴,促进我省民贸民品企业健康发展。
  5.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积极配合省处非办开展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开展反洗钱、反假币专项活动,加大对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支持信用安徽建设,积极参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政策制定,鼓励创建金融生态县,促进地方经济与金融的良性互动。按时偿还农村合作基金会中央专项借款,督促借款单位落实还款责任,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
  三、支持地方金融改革发展
  6.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积极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政策研究,落实促进农信社发展的各项财税扶持政策,支持农信社改组改制,鼓励做大做强。
  7.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抓金寨促全省扶贫开发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金寨县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围绕《金寨县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对接沟通,积极落实各项财税扶持政策,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保障。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实施农村金融综合改革。
  8.支持地方金融体系建设。支持引进总部或地区总部性金融机构,鼓励和支持增设皖北三市和县域银行分支行,引导金融资本、产业资本投资新设村镇银行、县域融资性担保机构。支持省担保集团加快推进全省担保体系建设,指导省信用担保协会切实发挥职能,做好自律、培训、调研工作,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积极推动徽商银行上市,支持证券、信托、保险、融资租赁等地方非银机构加速发展。研究探索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支持我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探索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开展债务融资业务的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四、着力促进民生金融发展
  9.推进农业保险试点规范发展。以实施《农业保险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着力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着力推进农村基层保险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督促保险经办机构切实履行经营主体职责。积极开展森林保险和育肥猪保险试点,制定试点方案,指导试点地区稳步推进。继续实施特色农业保险省级财政补助政策,鼓励各地丰富保险品种、扩大覆盖面,促进特色农产品保险加快发展。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促进农业保险健康持续发展。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经营行为,提升农业保险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10.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稳步发展。完善现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体系,引导各地建立担保基金合理补充机制。总结“整贷直发”工作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探索扩大合作银行范围,促使形成良性竞争局面。适时调整完善财政奖补政策,引导经办机构加大工作力度,鼓励和支持各地依法合规的开展业务创新。建立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预决算制度,及时审核、拨付贴息资金。强化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合规使用。
  11.做好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设立准备工作。密切跟踪国家政策走向,加强救助基金政策研究,完善我省救助基金实施方案,研究起草相关配套办法,积极做好设立的有关准备工作。
  五、加强地方金融企业财务资产监管
  12.夯实财务监管基础。扎实做好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登记、财务快报、财务决算、产权登记等基础性工作,加强报表审核考评,切实提高财务信息数据质量,注重数据的分析和利用,着力提升财务监管水平。
  13.完善财务监管制度。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订我省国有金融企业年金管理办法和国有金融机构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密切跟踪财政部金融企业财务制度及其他政策制订出台情况,做到早知晓、早谋划。适时修订完善我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管理及代偿损失核销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防范财务风险。
  14.做实资产监管基础。扎实做好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评估、转让和保值增值等工作。加强对国有金融资产产权交易所监管,全面掌握省内非上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情况,严格进场交易制度。依法履行对省担保集团出资人职责,坚持扶持与监管并重,切实做好重大事项核定审批工作,指导和督促集团规范经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5.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地方金融机构绩效评价工作,规范操作流程,严格评价依据,注重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引导作用,切实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16.稳步推进薪酬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徽商银行、省农村信用联社及省担保集团负责人薪酬审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促进地方金融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17.强化财务监督检查。以财务监督检查为切入点,指导地方金融机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重点开展对国有融资性担保机构、国有小额贷款公司等专项财务检查,督促金融机构执行地方金融企业财务规则,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六、加强外国政府贷款管理
  18.积极争取外国政府贷款。充分挖掘国外官方援助机构潜力,积极争取美国进出口银行、德国促进银行、法国开发署贷款等,着力稳定贷款规模,优化贷款投向,加大支持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和服务民生、实体经济等领域发展的贷款项目争取力度。
  19.加强外国政府贷款精细化管理。加强贷款项目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严格贷前审查、贷中管理、贷后检查。科学谋划、主动作为、提前介入,把好项目审查关,加大对招标采购、设备入库和款项支付等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抓好贷后项目检查和债务偿还工作,配合国外贷款机构做好项目评估和后评价工作。加强外贷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安徽省外国政府贷款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
  20.强化外债风险管理与绩效评价工作。坚持两级财政审查制度,从源头控制贷款风险。建立预算、统计、监测和风险预警控制体系,防范债务风险转化为财政风险。做好项目债务本息预测、通知、偿还等工作,注重竣工项目的绩效评价。
  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21.持续开展结对共建工作。按照厅党组“结对到中心村、帮扶到困难户、联系到财政所”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2013年结对共建工作。充分利用金融处连接财政、金融两大平台的优势,发挥信息、知识、资源等叠加效应,全力帮扶结对村建设,力争帮扶一村,带动一片。
  22.大力加强学习交流力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财政金融业务新知识、新理论,积极培养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加强省、市、县之间的沟通交流,不断提高财政金融机构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提升全省财政金融工作管理水平。
  23.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加大财政金融重大政策、工作创新、工作成效以及典型经验的宣传力度,着力提高财政金融政策的知晓度和影响力。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加强释疑解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财政金融工作氛围。
  24.严格落实会商制度。进一步完善会商制度,坚持定期会商与不定期会商相结合,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及相关金融机构沟通联系,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监管政策的衔接配合,切实提高财政金融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前瞻性。
  25.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总结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经验,加快形成覆盖财政金融管理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强化制度落实和机制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要求”及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在工作中接地气,转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强化为民服务、为民理财的宗旨意识,塑造一支务实、廉洁、高效的财政金融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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