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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2015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办发[2013]2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5-9
实施时间: 2013-5-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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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9日
  上海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3年-201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加快转变本市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落实《关于本市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1〕77号)和《上海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十二五”规划》(沪府发〔2012〕16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城乡一体化规划》),明确细化城乡一体化各项任务和目标,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各项工作,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总体目标,围绕着“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以深化城乡一体化领域改革创新为突破口,以加大投入力度和促进农民增收为主要抓手,坚持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将郊区和农村建设放在现代化建设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完善促进郊区又好又快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城乡资源要素自由流动,优化城乡人口结构和布局,推进建立城乡一体的资源配置、优势互补的发展机制。提高郊区(县)发展的自主性和积极性,逐步实现以城带乡、城乡一体、成果共享。
  (二)基本原则
  1.突出区县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要充分发挥相关区县政府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总结区县城乡一体化中的经验,及时发现困难与不足,并加以支持协调。
  2.突出市级部门政策支持引导作用。各部门要根据全市城乡统筹工作的主要目标以及各区县的政策诉求,加快制定出台一批政策措施,为本市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创造良好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同时,鼓励区县根据自身实际发展制定相应扶持政策。
  3.突出行动计划的目标导向作用。市相关部门要结合城乡一体化三年行动计划的节点目标,进一步完善本市城乡一体化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并作为衡量区县和部门推动城乡一体化工作推进情况的重要参考。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若干意见》和《城乡一体化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到2015年,基本形成城乡一体的规划建设体系,郊区新城建设和村镇发展有序推进,实现城区现代繁荣、乡村生态优美;基本形成城乡一体的公共资源统筹共享机制,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进一步向郊区倾斜,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形成农村居民收入增速不低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的收入增长机制,农村居民各类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基本形成城乡统筹协调互动发展新格局,力争城乡一体化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二)主要任务
  1.统筹城乡规划,加快市域空间一体化建设和发展。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各级规划体系,加快新城重点项目建设和扶持政策落地,加大农村村庄和城镇旧房改造力度。同时,加强郊区城市化地区和城乡结合部警力和城管力量配置,持续推进“镇管社区”工作。
  2.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加快形成城乡土地同地、同权的利益共享机制。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工作,继续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
  3.推进产业融合,加快形成城乡产业经济协调发展态势。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持续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农林业科技水平,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产城融合,提升郊区制造业水平,推进工业企业向产业区块集聚。积极发展郊区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
  4.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郊区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建设完善郊区路网和公共交通体系,进一步加强郊区水务、能源及信息化建设和运营,保护、治理郊区环境,并加快郊区生态建设。
  5.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城乡学校硬件建设,积极引导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郊区新城、大型居住社区等流动和辐射。提升区级医疗服务水平,全面推进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多级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
  6.加快制度衔接,推进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就业促进政策和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加大就业服务特别是涉农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快完善郊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7.增加资金投入,完善城乡统筹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领域改革,加大财政资金对城乡统筹工作的倾斜力度,提高农民各项收入水平,并积极加强农村综合帮扶工作。建立城乡一体化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区县测评工作。
  8.推动试点建设,鼓励城乡一体化创新发展。鼓励奉贤区开展统筹城乡发展专项改革试点,支持闵行现代农业改革及扶持经济薄弱村建立农民长效增收机制试点建设。
  三、具体要求
  (一)积极对接“十二五”城乡一体化目标任务及年度工作安排。各相关区县政府、部门在实施本行动计划过程中,要主动对接《城乡一体化规划》等相关规划,并在各自年度工作安排中落实相关目标任务。
  (二)着力解决城乡一体化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在落实相关目标任务时,要结合本区县、本部门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解决短期内的突出问题为主,兼顾长远发展和体制创新。
  (三)注重项目带动与政策机制推动相协调。各相关区县政府、部门要切实推动城乡一体化实质性措施落地和项目建设。同时,制定出台相关倾向性和扶持性政策,并积极开展相关区域、领域内城乡体制机制改革等前瞻性研究。
  (四)鼓励各相关区县政府、部门加强探索试点创新。在本行动计划所安排任务和目标的基础上,各相关区县政府、部门可根据领域发展实际和总体目标定位,积极探索创新,并在解决若干重大问题上开展各类试点工作。
  (五)确保任务目标全面实现。各相关区县政府、部门要按照本行动计划中所明确的责任要求和分工,加强落实推进。同时,可根据本行动计划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切实保证节点目标全面实现。
  附件:上海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表(2013年-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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