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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南京市新兴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宁经信投资[2013]106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4-3
实施时间: 2013-4-3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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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工信局(经信办)、开发区管委会、南京新工投资集团、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及有关直属企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中国软件与新兴产业名城的意见》,现将今年新增的生物医药示范项目申报指南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1、在我市依法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实体企业;
  2、生物医药企业研发、生产的药品需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一类新药标准;
  3、企业自主研发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研发的一类新药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临床批件或生产批件。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区工信局(经信办)、开发园区提出申请,各区、开发园区的经信主管部门负责转报奖励专项申请。市经信委每年集中受理一次,经认定后予以兑现。
  三、申报材料
  1、《XX年南京市国家一类新药研发和产业化专项资金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一期临床批件、二期临床批件、三期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的复印件;
  5、一类新药研发经费投入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13年4月20日——4月30日
  责任处室 市经信委消费品工业处
  联系人:白宏书 联系电话: 83639111
  汪宇清 83639079
  附件:2013年南京市新兴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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