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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缴纳2013年度会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估协发[2013]21号
发文部门: 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3-4-1
实施时间: 2013-4-1
法规类型: 土地估价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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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
  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是行业协会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根据《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估协发〔2007〕2号)的要求,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以下简称中估协)团体和个人会员会费按年度缴纳,会员应在每年第二季度缴纳本年度会费。请各会员于2013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缴纳本年度会费。
  一、会费标准
  中估协注册执业的土地估价中介机构团体会员,会费每年10000元;其他团体会员,会费每年2000元。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为,执业的个人会员会费每年1000元,非执业的个人会员每年100元。
  二、缴纳形式
  1.团体会员会费
  在中估协注册执业的土地估价中介机构团体会员和其他团体会员,请将团体会费直接缴纳至中估协。
  2.个人会员会费
  经协商,中估协授权广东、广西、海南、湖北、浙江、安徽、重庆、山东、宁夏、辽宁、河北、甘肃、江苏、河南14个省级土地估价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级协会)代为收取2013年度执业的个人会员会费,请以上14省份执业的个人会员将2013年个人会费全额缴纳至当地省级协会。其余各省、区、市执业的个人会员仍将个人会费全额缴纳至中估协。
  非执业个人会员单独向中估协缴纳会费,每两年缴纳一次。
  三、缴费方式
  各会员可以通过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缴纳会费,相关信息请登录中估协网站首页,在右侧“专项服务”内的“会费缴纳”栏目查询。具体缴费方式如下:
  1.缴纳中估协团体会费和非代收会费省份执业的个人会费,请登录“会费缴纳”栏目“土地估价行业会费收缴系统”确认缴费。中估协将以该系统中机构自行生成并确认后的缴费清单作为会员缴费记录。新入会的个人会员缴费前请登录中估协网站“会员入会”栏目履行入会手续后(具体入会手续见附件),所缴会费才能记入会员缴费记录。
  2.代收会费省份执业个人会员缴费前请登录中估协网站“会员入会”栏目查询是否履行入会手续,确认已履行入会手续后按各省具体要求向省级协会缴纳个人会费(以各省发布的通知为准)。
  3.非执业个人会员以本人个人账户直接向中估协账户汇款,并在汇款单务必注明“xxxx-xxxx年非执业个人会费”。
  四、会籍状态
  为保障会员的权益,请估价师在缴费前按附件《会员入会手续》中执业个人会员的1-5条自行查询会籍状态,确认缴费估价师已履行入会手续后缴费。有入会意愿的单位或个人请按《会员入会手续》履行入会手续并按上述要求缴费。
  五、其他事项
  为做好2013年各代收会费省份的会费收缴工作,请代收会费的省级协会配合做好以下几点:
  1.在收费前通过中估协网站内省级协会登录页面的查询个人会员入会信息,确认估价师已履行入会手续后再行收费,避免出现估价师已向省协会缴纳会费,但未入会的情况。
  2.在开具会费发票时,请将全额代收的中估协个人会员会费与本省的团体会费分列,以明确个人会员会费缴纳金额。
  六、联系方式
  会员入会咨询:会员部(010)62169302。
  对账及发票查询:财务(010)66561585。
  七、汇款账号:
  户 名: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
  开户银行:北京市工商银行西四支行
  帐 号:0200002809014486186
  附件: 《会员入会手续》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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