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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流通现代化推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商贸[2013]14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13-1-31
实施时间: 2013-1-31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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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商务局、南京市投促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商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所:
  现将《流通现代化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实施,共同推进计划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江苏省商务厅
  2013年1月31日
  流通现代化推进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紧紧抓住“扩大内需、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机遇,按照全省加快推进流通业现代化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着力解决制约流通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全面提升我省流通现代化水平,根据厅党组《关于实施商务发展“六大推进计划”的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提升流通业国际竞争力、打造流通强省为目标,以转变流通发展方式、建立现代流通体系为主线,以信息化提升、资本化扩张、国际化拓展、低碳化转型为路径,坚持发挥市场作用与完善政府职能相结合,坚持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相结合,坚持促进发展与加强规范相结合,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加快流通业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型升级,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努力使我省流通业规模和产业发展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基本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城乡一体的现代流通体系,产业功能显著增强,流通效率明显提升。到“十二五”期末,江苏要在全国成为:消费作为经济增长第一拉动力的先行区,现代流通产业体系建设的领先区,流通业信息化、资本化、国际化、低碳化的示范区,内外贸互动融合发展的实验区。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2.8万亿元,商品销售额超过14万亿元,生产资料销售总额达到7.5万亿元。全省商贸流通业增加值达到1.1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 14%左右。
  (二)南京商圈、苏锡常商圈、徐州商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总体格局基本形成。
  (三)连锁经营额达到1.35万亿元,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5%。全省网络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四)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成交额达到2万亿元,成交额亿元以上市场达到610家,超百亿元市场达到37家。形成5家国家级大宗工业品指数编制发布中心。
  (五)流通企业1家进入世界500强,3家年销售额超千亿元,10家年销售额超500亿元。流通上市公司超过30家,赴海外经营、收购、上市企业超过10家。
  (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华老字号企业超过100家。
  (七)建成200个国家级、省级社区商业示范区。创建10条国家级“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25家国家级“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
  (八)日用消费品和生产资料连锁农家店实现乡镇全覆盖,村级覆盖率达95%以上。
  (九)建立覆盖全省的省、市、县、企业四级屠宰监管系统、覆盖省辖市的肉菜质量追溯系统和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50万头以上规模屠宰企业的生猪屠宰量占屠宰总量的比重达到50%以上,全社会冷鲜肉市场份额达到35%。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流通体系布局。依托交通枢纽、生产基地、中心城市和大型商品集散地,构建体系完备的全省骨干流通网络,建设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商贸中心、专业市场以及全国性和区域性配送中心。大力支持南京商圈特别是新街口核心商圈向高端化、品牌化发展,进一步扩大南京商圈对周边城市的辐射力。推进苏锡常商圈的现代化、特色化建设,提升苏南板块流通业的区域竞争优势。鼓励徐州商圈集聚流通资源、健全服务功能、提升发展水平,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徐州作为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的地位。以“三大商圈”为示范,引领区域性、多层级的板块商业集聚发展,提升商贸流通业的整体素质和发展水平。
  (二)积极创新流通方式。以电子商务为流通现代化的突破口,积极探索具有江苏特色的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完善物流、认证、支付等支撑体系,全面推进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和国内流通领域的应用与发展。鼓励流通企业建立或依托第三方平台开展网上交易,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鼓励发展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鼓励专业市场通过电子商务实现提档升级。创新网络销售模式,发展电视购物、电话购物、移动购物等网络商品与服务交易。大力推广并优化供应链管理,鼓励流通企业拓展设计、展示、配送、分销、回收等业务。支持药品流通企业探索药房托管、药事服务、药品物流、联合采购、共同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药品流通模式。构建农产品产销一体化流通链条,积极推广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以及农产品展销中心、直销店等产销衔接方式。支持生猪屠宰企业向大型联合加工及和产业链两端发展延伸。规范拍卖、典当、直销、特许经营、融资租赁等行业的发展。
  (三)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实施“大企业、大集团”计划,积极培育大型流通企业,支持有实力的流通企业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重点发展连锁经营,支持流通企业跨区域拓展连锁经营网络。支持流通企业建设现代物流中心,积极发展统一配送。鼓励流通品牌创新发展,支持发展流通新型业态,推动大型百货店设立中国品牌销售专区、专柜,鼓励“名品进名店”,构建中国品牌培育促进体系,扩大中国品牌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鼓励流通大企业与工业企业联手“走出去”。推动零售企业转变营销方式,提高自营比重。推进大市场升级改造和运营模式创新,加快拓展国际贸易,增强商品吞吐能力和价格发现功能。支持中小流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健全中小流通企业服务体系。
  (四)营造优良消费环境。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生命安全等商品的流通准入管理,形成覆盖准入、监管、退出的全程管理机制。以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增强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提升全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水平。以商务诚信体系建设为核心,建立商务领域信用系统,改善商务信用环境,增强企业信用融资能力,扩大商务领域信用经济规模。落实生猪屠宰和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优化行业结构,提高行业集中度,培育一批市场责任、安全责任意识强的生猪屠宰加工和药品流通全国性大企业。
  四、主要举措
  根据上述任务,重点把握五个抓手:一是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二是加强大平台建设,三是促进大市场升级,四是驱动大企业做强,五是推动大物流延伸。具体做好九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规划引导作用。做好全省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加强各层级、各区域之间的规划衔接。科学编制商业网点规划,将商业网点发展建设需求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导各类商业设施合理配置,提升中心商务区的层次和水平,促进传统流通方式与现代流通方式,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选择性业态与必备性业态的配套发展。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通过省级项目重点倾斜、相关政策资金重点引导、完善商圈指标统计制度等,促进以“三大商圈”为核心的特色商业集聚发展,形成各具特色、互为补充、协调发展的开放式商贸流通体系。加快建设商贸功能区和特色商业街,引导其向专业化、精细化、品牌化发展。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在新建居民区适度发展多业态、多品牌、多门类结合的商业综合体,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消费需求。(市建处、流通处负责)
  (二)大力建设商务发展平台。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大力推进各类商务发展平台的建设。充分运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产品流通创新、早餐示范工程、社区商业示范区创建等活动平台,促进民生工程的建设和完善。积极利用肉菜追溯体系建设、物流示范城市试点、中小商贸企业公共服务建设、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回收体系建设、商务诚信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家政服务体系建设等试点平台,推动流通领域重点工作纵深化高效率开展。以“双桂坊”平台为典型示范,全面提升商贸企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继续争取商务部品牌促进体系试点,力争更多的品牌项目列入试点。积极推进品牌营销、保护、推介、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大我省品牌消费规模。鼓励地方积极创建品牌消费集聚区,引导品牌营销企业整合知名品牌,开展多种形式的品牌消费促进活动。研究出台我省促进消费的配套政策。(秩序处、市建处、流通处、运行处、服贸处负责)
  (三)加快推进电子商务示范。推进苏州、南京两个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以及全国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建设。在国家试点的基础上,发展一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继续支持省级电子商务公共平台和出口基地国际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促进示范城市制定相应政策和法规标准,完善注册、管理、税收、投融资、人才引进等措施,研究电子票据、电子发票、网上报税、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体制、网上交易征税办法、安全认证,以及外贸B2B通关、结汇、退税,B2C跨境小额支付等问题。在示范基地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产业政策体系、高效公共服务体系,以及产、学、研、用相协同的合作机制,构建诚信与安全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鼓励示范企业进行经营模式创新、产品创新、标准制定和价格形成,发挥其在创新商务模式、降低商务成本、整合商务资源、开拓市场、刺激消费、健全产业链、带动创业就业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带动上下游关联企业协同发展。(流通处、外贸处、信息中心负责)
  (四)积极拓展连锁经营范围。继续扩大连锁经营的覆盖面。在运用领域上,从传统商贸业向现代服务业延伸,从日用品、副食品、家用电器向生产资料、商务服务、农副产品、汽车销售、药品流通等领域推进。在布点区域上,从城镇向农村、区内向区外、省内向省外、境内向境外拓展。在连锁形式上,从直营连锁、加盟连锁、特许经营,向各店铺所有权独立、共同进货、协议定价的自愿连锁发展。鼓励有实力的连锁企业通过收购、兼并、特许经营等方式整合资源,形成更多在省内占主导、全国有影响的规模企业,保持和扩大我省在全国连锁行业的领先地位。引导连锁企业在城区和主要乡镇重点发展正规连锁,通过增加直营店提高经营效率和效益,提高商品配送率和信息化水平。鼓励连锁企业到乡镇增开直营店,到区外、境外设分店,到网点较少的居民区、新城区设立副食品、日用品、家电连锁店,实现企业发展与便民惠民双赢。(流通处、市建处负责)
  (五)努力创新物流服务模式。大力发展以大型企业为龙头,直接为批零经营服务的企业物流。完善大型商贸企业的现有物流设施,提高日用品、家用电器、生鲜食品、副食品、农业生产资料等商品的物流配送能力,同时创造条件向中小企业开放。加快发展以大型交易市场为载体,直接为产销双方服务的企业物流。不断完善镇江惠龙钢材物流、南京农产品众彩物流、常州凌家塘冷链物流等现代物流设施的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鼓励发展以物流企业为主体,为中小商贸企业服务的物流平台。利用省级商务发展资金扶持一批专业物流项目,在增强物流企业服务功能的同时,为中小商贸企业的物流配送提供优惠服务。引导有条件的产业集群分离外包物流、市场营销、原材料供应等服务,通过细化产业链分工培育专业物流体系。(流通处、市建处负责)
  (六)推动专业市场转型升级。根据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提升档次的要求,加快交易市场的整合提升力度,增强市场对相关产业的带动功能。以年交易额超百亿元的交易市场为依托,重点推动中国东方丝绸市场、南通叠石桥市场等一批产业集聚度高的专业市场向产业链两端延伸,重点支持与钢材、木材、化工、羊毛等我省产业关联度高、特色鲜明、辐射能力强的大宗商品市场规范发展,培育品牌优势和传导效应。加强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培育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试点,提升商品市场外贸功能,实现内外贸相互促进,推进国际化大市场建设。引导类别相近的中小市场聚合为统一管理的规模化市场,建立信息、管理、物流、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平台。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市场集聚区,对各类交易市场集中统一管理。鼓励摊位式经营向品牌化专业店发展,支持结算、管理、服务系统的信息化改造。(市建处、外贸处、财务处负责)
  (七)鼓励流通企业“走出去”。加快大型商贸流通企业走出去的步伐,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到境外、国外开设分店分号,带动江苏制成品的出口。总结和借鉴“走出去”流通企业的成功经验,鼓励老字号企业到国外设立分部,进一步放大品牌效应。鼓励进口型商贸企业到国外设立经营机构,积极向营销网络的上游延伸,提高对经营渠道的控制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大型日用品交易市场从单一的内贸型经营向内外贸结合型转变,积极探索走向国际市场、扩大产品出口的途径。积极为商贸流通企业海外并购提供政策指导和法律支持,指导企业做好国外反垄断应诉。(流通处、反垄断处、外经处、海外办负责)
  (八)引导企业开展资本经营。借鉴已上市流通企业的经验,鼓励有条件的大型流通企业积极筹备上市,拓宽融资渠道和发展空间。鼓励有条件的商贸企业到境外上市,增强境外融资能力。加强与省金融办的合作,建立工作平台,引导有条件的流通企业上市融资,促进资金向流通业集聚。鼓励业绩好、实力强的大企业进入典当业,鼓励经营规模大的典当企业发展连锁经营,进一步扩大融资租赁试点,促进有条件的地区实行集聚发展;有序发展商业保理业,推进融资担保、内贸保险、商圈融资等加快发展,更好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流通处、秩序处、外资处负责)
  (九)努力规范市场秩序。充分发挥打击侵权假冒和清理整顿违规收费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围绕侵权假冒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刑事司法打击,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工作实效;规范零供关系,维护健康公平的零售商和供应商交易秩序。大力推进全省肉菜流通追溯、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形成肉菜流通追溯和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两个全覆盖,实现商务举报投诉、生猪屠宰监管、肉菜流通追溯“三网合一”。(秩序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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