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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人社发[2013]16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5-7
实施时间: 2013-5-7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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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2号)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工作计划及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20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水平,更好地助推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两大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二批省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积极融入“两大体系”建设,全面对接全省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健全工作体系,发挥管理效能,有效维护和促进全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创建目标
  通过省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的创建活动,加快对接全省联动举报投诉平台,进一步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工作体系;加快融入基层工作平台,进一步发挥和放大两网化管理工作效应;加快推进两网化功能优化,进一步推动两网化管理的提档升级。
  三、创建对象
  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一级网格。
  四、创建内容及评估标准
  省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的创建主要围绕两网化标准化建设的各项内容进行。要求在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具有先进性和引领示范作用,评价及认定按照新修订的《省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评估标准》(附件1)执行。
  五、创建步骤
  (一)省厅于5月10日前向各市下达创建省级示范网格的目标任务,第二批创建目标任务为100个(各市具体任务分解情况见附件2)。
  (二)各市按照省级示范网格评估标准,结合本辖区内两网化管理工作基础,与所辖县(市、区)商定创建名单,并于5月20日前上报省厅。为了更好地推进这项工作,保证完成目标任务,各市可在省厅下达的申报评估数基础上适当增加创建名额。
  (三)各市结合本地区情况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6月底前对本地区示范网格创建进展总体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并将书面材料上报省厅。
  (四)根据各地上报材料,7月份省厅将对各地示范网格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实施中期评估。
  (五)9月底前,各市按照申报评估目标数,在取得申报资格的网格中择优上报接受省厅评估的网格名单,并报送申报表(见附件3)、评分情况和网格自评材料。
  (六)10月底前,省厅对2013年度申报网格进行评估,并对上年度已命名的示范网格进行复查。评估和复查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审阅系统数据、实地查看或暗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复查不达标的取消示范网格称号,并通报全省。
  (七)11月底前,省厅对2013年度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申报的达标网格,授予“省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 称号,具体名单事先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省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创建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调度,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严格按照省厅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本辖区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创建活动整体有序开展。各地请于6月30日前和9月30日前向省厅报送省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创建情况进展表(见附件4)。
  (二)广泛深入推进。各地要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和推动基础条件好、争优意识强、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网格,积极参加创建活动。要切实将示范网格创建活动与“两大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不断优化和创新网格管理功能,打造特色工作亮点。要进一步加强对薄弱地区的督促指导,从强化工作基础、提升业务能力等多方面着手,提升两网化管理水平。
  (三) 强化作风建设。各地要将作风建设贯穿于示范网格创建活动的全过程,增强服务意识,强化行为约束,严格落实“三项规范”要求,以优良的作风促进工作效能的提升。参与创建的网格,要在工作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全省统一的监督电话和邮箱,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省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创建活动监督邮箱:jsldjc@jshrss.gov.cn
  七、有关事项
  (一)各市可根据本通知精神开展市级示范网格创建活动。
  (二)创建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劳动监察总队联系。
  附件:1.省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评估标准
  2.2013年度创建省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目标任务分解表
  3.省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申报表
  4.省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创建活动进展情况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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