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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稳中求进努力保持外贸稳定增长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政发[2013]5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4-26
实施时间: 2013-4-26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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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2012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经济环境,全省各地积极应对,攻坚克难,对外贸易保持了总体稳定。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保持外贸稳定增长的任务十分艰巨。为充分发挥外贸对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作用,现就做好当前外贸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在推进转型升级中保持外贸稳定增长
  今年以来,我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但外贸发展的压力加大。一季度,我省外贸进出口同比下降1.5%,低于全年5%的增长目标。
  外贸稳定增长事关全省发展大局。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正确处理稳增长和促转型、当前和长远的关系,进一步巩固稳的基础、强化进的导向,咬定目标不放松,一着不让抓落实,在推进转型升级中保持外贸稳定增长。要充分认识当前外贸发展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切实增强外贸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深入地分析影响外贸发展的各种因素,加强对进出口企业经营情况的监测,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经营成本、订单转移、产能转移、市场份额变化情况,果断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千方百计稳定外贸增长,不断巩固和发展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格局。
  二、咬定发展目标,大力推动外贸保存量、扩增量、促转型
  2013年,全省外贸要坚持全年增长5%的目标不动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努力做到“位次不后移、份额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苏南地区是全省外贸主阵地。要充分利用规划建设苏南现代化示范区的战略机遇,按照稳中求进的要求,在稳定存量中努力扩大增量、促进转型。近期,苏南各地要针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进行重点调研、重点服务,认真听取企业诉求,创新理念、思路、服务,狠抓重大项目招商和建设,促进重大项目早落户、早投产、早实现出口,同时,积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口产品规模化、传统产业出口产品高端化,不断提高对外贸易质量和水平,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争作贡献。
  苏中、苏北地区是全省外贸生力军。近年来,苏中、苏北地区外贸发展较快,后发优势明显,增长潜力很大。下一步,苏中、苏北地区要充分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合理利用财税扶持政策,大力培育出口主体,同时,加大对各类园区、出口基地的支持力度,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吸引增量投资。省各有关部门对苏中、苏北地区外贸发展要倾力支持,在土地、融资、用工、财税等方面给予倾斜,特别是对落户的一些重大项目,可以按照“一项一策”研究采取特殊政策,充分发挥龙头示范作用,加快产业集聚,完善功能配套,努力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三、落实政策措施,努力营造有利于外贸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49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外贸增长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的意见》(苏政发〔2012〕1号)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创新举措,送政策上门、送信息上门、送服务上门,全力支持企业抓订单、拓市场、调结构,不断提高外贸发展质量和效益。
  (一)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实行“先退税后核销”,加快推进税库银联网,让更多出口企业及时取得退税资金。加快电子口岸建设,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规范和减少进出口环节收费。对企业参加境内外综合性展会和各类知名品牌展(博)览会的摊位费、展品运输费,最高可给予100%补贴。简化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手续和审核单证流程,便利企业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积极争取在苏南地区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运营便利化试点,提升企业资金运营效益。
  (二)加强贸易融资和保险服务。强化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的沟通合作,形成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保险资源与海外资源优势,为重点企业提供个性化、全方位、多维度的金融保险服务方案,优化企业“走出去”投融资环境。引导商业银行对有订单、有效益、符合审慎信贷条件的出口企业加大放贷力度。
  (三)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继续加大对企业尤其是中小微进出口企业的支持力度,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出台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帮助广大企业大胆开拓市场、抢抓订单、防范风险。2013年,省商务发展基金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要达到100亿,受益中小微企业力争达到1000家,支持小微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达到4000家。加快落实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的政策。
  (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省财政继续加大对外贸发展的支持力度,各地也要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总结完善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切块、免申报等资金管理办法,优化方向,简化手续,加快拨付,同时加强审计监督和绩效评估。各地要切实用好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一市一策”“一业一策”“一企一策”的思路全力稳定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进出口,集中力量解决影响当前外贸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发挥平台载体作用。进一步支持出口基地、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完善功能,在搭建公共平台、培育外贸经营主体、推广区域品牌等方面取得突破,形成新的外贸增长点。进一步提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土地利用效率,积极发展保税物流、仓储、国际分拨等新型业务,探索开展离岸贸易等新业态,做大保税贸易总量。充分发挥张家港保税港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苏州工业园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功能优势,支持沿海、沿江港口建设大宗商品进口集散地。支持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实验区建设。办好中国(昆山)品牌产品进口交易会,努力打造服务全国、面向全球的国际贸易平台。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分解目标任务,狠抓推进落实,努力实现外贸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增长,为全省发展大局作出应有贡献。本通知贯彻情况,请及时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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