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财会行政管理 >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2013-2014年度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财会[2013]28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5-14
实施时间: 2013-5-14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356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会计法》、《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和《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施办法》 的有关规定,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用“面授与网络培训双轨制”的形式,供会计人员选择。
  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内容包括必修课与选修课,必修课为规定必须学习的课程,选修课为根据学员需要选择学习的课程。每年分中高级及初级两个级别,以及企业类和行政事业类两个类别,分别规定不同的必修课,同时设有选修课,学员可根据各自的单位类别及会计专业技术等级,按照自己所需选择课程学习,必修课与选修课的课程总学时必须达到规定的学习学时(每年24小时或每两年48小时),会计人员完成规定的学习学时并通过网上考试后(成绩合格),确认继续教育完成相应学分,作为继续教育登记依据。
  2013-2014年度企业类中高级会计人员必修课内容是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与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企业类初级会计人员必修课内容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解读及会计处理规定以及小企业纳税会计实务;行政事业类中高级会计人员必修课内容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行政事业类初级会计人员必修课内容是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及其衔接规定。各类别的必选课同时开放作为其他类别的选修课,网上课程库设有多种课程作为选修课供会计人员根据需要选择,2013-2014年度必修课及选修课课程列表将在网上列示(见附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内容将根据继续教育工作需要与安排并随着国家法规、制度的出台或修订等逐步增加和更新,以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会计人员知识更新的需要。2013-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以网络培训必修课为主要内容。
  根据厦治市办〔2013〕4号“关于举行《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普法知识竞赛的通知”规定,参加条例普法知识竞赛且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会计从业人员,可视同完成2013年度会计继续教育8学时。
  补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应选择所属年度的必修课及在选修课列表中选修规定学时的课程并考试合格,可确认所补学年度继续教育完成。
  附件:2013-2014年度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课程列表
  厦门市财政局
  2013年5月14日

相关附件:
2013-2014年度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课程列表.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2020/12/25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 浙财会字[2008] 2008/7/21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沪评协[2023]87 2024/1/1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会计专 粤财会函[2020] 2020/3/20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 内财会[2012]14 2012/7/1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 京财会[2025]43 2025/4/16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税务师行业继 2024/1/8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北京注册 京会协[2024]18 2024/10/15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 2024/12/12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北京地区注册资产评估师继 京会协[2010]13 201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