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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切实做好房地产估价报告的鉴定工作,保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的客观、公正,我厅对各设区市推荐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人选进行了审查和评定,现将确定的河北省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库专家名单(附后)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设区市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房地产管理部门组建,并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专家委员会成员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确定的专家库中选定。”的要求,抓紧组建、调整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并报我厅备案。
 二、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河北省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库专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各设区市要根据专家库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当地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的组成。
 三、如发现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估价及鉴定存在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附件:河北省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库专家名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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