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行业规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工信发[2013]232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3-29
实施时间: 2013-3-29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313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工信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3]6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委制定了《甘肃省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计划,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专项,请各市州将本地区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4月底前报我委。
  联系人:周鹏
  联系电话:0931-8818361
  电子邮箱:gxwzxc1116@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3月29日
  甘肃省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3〕6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以下简称国发14号文件)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甘政发〔2012〕39号,以下简称省发39号文件)为重点,以“扶助小微、转型成长”为主题,继续实施《“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和《甘肃省“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以扶助小微企业专项活动为载体;以落实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改善企业发展环境为核心;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构建公共服务体系为支撑;重点培育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以下简称“三型”)小微企业,促进小微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深入落实国发14号文件和省发39号文件,督促全省各市州出台相应的实施意见或办法;工业中小企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重点支持100户创新型、创业型、劳动密集型中小微企业;新认定10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成运营8家市级中小企业服务窗口;重点支持15个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继续支持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建立再担保平台;扩大融资规模,全年“银政投”融资突破15亿元,增长50%。建立针对小微企业服务的咨询专家库,提升小微企业管理水平;培训2000名中小微型企业管理人员;建设企业投诉中心,推动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实。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发14号文件和省发39号文件
  充分发挥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政策协调,推动国发14号文件和省发39号文件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和措施落实。继续加大对政策宣传和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推动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推动“三型”小微企业发展
  1、支持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
  加强对创新型小微企业的扶助,以产业集群为载体,支持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集聚带动创新资源为小微企业服务,提升企业的创新发展能力;加快企业自主创新,积极发展科技型小微型企业。坚持提升小微型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大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力度,聚合社会技术创新服务资源,建立满足企业自主创新需求的便捷、高效的技术创新支持网络。主动与科技部门对接,落实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支持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政策措施。
  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开展小微企业需求调研,推动研发设计、技术创新、管理提升、市场开拓等提升小微企业竞争力的信息化解决方案的开发与推广应用,支持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电信运营商面向小微企业需求开展云计算服务,组织开展相关信息发布与对接活动。
  继续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普及宣传知识产权知识,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推动试点城市探索提升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的途径与方式,及时总结交流试点经验,提升试点效果。
  2、支持创业型小微企业发展
  落实《关于大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兴业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2〕347号),推动简化创立程序、减免相关费用、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加强信贷支持等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加快创办小企业力度;推动开展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和创业巡讲等活动,提高小微企业创业兴业能力;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鼓励基地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创业服务水平。继续组织开展大学生网上招聘活动,免费为中小企业提供网络招聘信息服务。
  3、支持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发展
  研究引导支持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发展的对策措施,培育一批有特色产品、有较强市场生存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发展;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技术进步,创新发展。
  (三)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1、进一步完善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网络,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枢纽”平台争取正式挂牌运营,新建成运营8家市级中小企业服务“窗口”平台。鼓励采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和服务模式,促进平台网络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服务协同,重点开展对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
  2、新认定10家以上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一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落实进口设备免税政策,加强对已认定平台运营情况的跟踪测评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服务承诺活动,鼓励示范平台率先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3、深入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和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计划。以小微企业为重点,开展政策法规、技术创新、质量管理、知识产权、两化融合、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创业兴业、经营管理等培训。
  4、建立针对中小企业服务的管理咨询专家库,鼓励和引导管理咨询机构开展对小微企业的管理咨询服务,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5、组织参展第十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深化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改革,为全省小微企业搭建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平台,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四)进一步改善融资服务
  1、继续开展“银政投”融资服务活动,再选择1-2户银行纳入“银政投”融资服务平台;积极联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署“支持甘肃中小企业融资合作协议”,帮助小微型企业获得更多金融支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加快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其为小微企业提供贷前、贷后管理和服务的市场定位;
  2、办好“陇原之星”中小企业银河精英训练营活动,打造成促进银企合作,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品牌活动;
  3、完成在全省58个贫困县设立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工作,实现对58个连片贫困县的担保业务覆盖,建立全省再担保平台。
  4、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给予资金扶持和税收减免,鼓励其提高对小微企业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担保收费。推进担保机构的整合重组,重点扶持业务突出担保机构做强做大。积极发展再担保机构,探索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建设模式。
  (五)深入推进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充分发挥甘肃省企业投诉中心作用,受理小微企业各类投诉,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或转有关部门处理,定期向省政府汇报投诉处理情况。落实各项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对企业反映突出的负担问题开展清理整顿。建立企业负担调查评价体系,推进企业减负长效机制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指导地方改进减负工作,完善省际互查和区域交流机制。
  三、进度安排
  (一)2013年3月,印发全省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2013年4月,组织开展全省中小企业调研活动,依据专项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对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汇总情况,形成详细的中小企业调研报告。同时,协调解决影响中小企业工作进展的情况和问题。
  (三)2013年7月,组织开展中期检查。依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由各地工信委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自查;汇总自查情况,形成阶段性工作小结,同时协调解决影响工作进展的情况和问题。
  (四)2013年11月,开展年度工作总结。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2014年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和专项行动计划建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市州工信委要将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要依据国家和省上的专项行动方案,制定本市州的行动方案,明确本地区行动的领导责任主体和任务分工,保证各项行动顺利完成。
  (二)加强合作。充分动员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服务机构等社会各方面力量,汇聚各方智慧与资源优势,加强合作,共同开展好专项行动。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召开协调会,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听取意见建议,创新工作方法,务求实效。
  (三)加强考评。要加强调研,及时了解行动的组织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推广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考评机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评估问效,各市州要每季度上报本市州行动方案执行情况。
  (四)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小微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宣传扶助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宣传优秀“三型”小微企业的典型经验和企业应对挑战转型成长的典型做法,提振企业信心。
  (五)加强支持。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将以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为重点,支持围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重点工作开展的服务业务项目。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中小企业 桂工信企业[201 2017/2/6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 绍政办发[2015] 2015/8/26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因疫情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福 2022/5/27
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96号 2015/8/27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管理 武政规[2015]18 2015/12/11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 湖南省财政厅国 2022/1/1
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资金预算的 财预[2022]34号 2022/3/21
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我省中小微企 皖财综[2024]19 2024/1/1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 2022/1/1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小微企业 市政办发[2016] 2016/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