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5-10
实施时间: 2013-5-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376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伊犁州发展改革委,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兵团发展改革委,中石油新疆销售分公司、中石化新疆石油分公司、新疆兵团石油有限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3]6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区90号汽油(II)(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由8660元/吨提高为8755元/吨;0号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由7960元/吨提高为8055元/吨。根据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和相关规定,我委制定了汽、柴油非标准品的最高批发价格、最高零售价格(具体价格详见附件)。
  二、其它相关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三、调整后的价格自2013年5月9日24时起执行。
  四、中石油和中石化集团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保障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的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的价格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我委。
  附件:自治区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
  2013年5月1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3] 2013/3/26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 粤价发电[2013] 2013/7/19
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 闽价电[2012]28 2012/8/10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鲁价发电[2011] 2011/10/9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征收增值税有关问 粤国税函[2003] 2003/10/8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省成品油市场经营秩 陕政办发[2016] 2016/3/28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全省成 鲁政办字[2016] 2016/4/7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提高我市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津价商[2009]18 2009/9/2
公布《2015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 商务部公告2014 2014/12/25
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2009]17 200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