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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2013年度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注会协[2013]4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3-5-10
实施时间: 2013-5-10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945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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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2013年度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本所的实际情况组织注册会计师参加培训。
  附件:2013年度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3年5月10日
  附件:
  2013年度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先启后的关键一年。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根据《2013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与工作要点,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2013年度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在继续贯彻实施《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和行业人才培养“三十条”的基础上,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有关安排,全面开展本省培训工作。在保证培训规模稳定的基础上,根据行业建设和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突出培训重点,调整培训结构;以保持和提高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为主要目标,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培训,深化培训内涵、提高培训效果,促进行业人才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二、总体安排
  省注协继续以中注协培训为主导、省注协培训为基础、事务所内部培训为补充的培训体系,采取远程、面授、网络培训以及内部培训相结合,分层次,分人员、有步骤的开展各类培训。
  (一)   注册会计师培训
  在培训内容方面,重点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新业务拓展、《小企业会计准则》重点难点解读及案例分析以及税收法规等培训;对主任会计师主要针对内部治理、提高领导力以及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等内容开展培训;对新批注册会计师主要侧重于职业道德及执业基础规范的培训。具备内部培训资格的事务所可根据本计划,并结合本所业务特点和内部管理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在培训形式上,以中注协委托三个国家会计学院举办40期(其中厦门会院11期)面授班为基础,我会拟举办4期远程班(中注协远程班)、3期面授班、以及1期助理人员培训班,分别针对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一般注册会计师、新批准注册会计师以及助理人员进行分层次培训。此外,今年我会继续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举办网络培训。(2013年培训班的计划详见附件,具体培训时间与地点以正式文件为准。)
  (二)非执业会员培训
  今年非执业会员的培训仍然采取网络培训的方式,继续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合作,拟定于5月至7月举办非执业会员远程继续教育培训,具体培训时间以省注协网站正式文件为准。对去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培训及考试的学员,省注协今年将统一组织补培训,补培训的学费自理。
  三、内部培训
  根据《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凡注册会计师人数达40名以上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事务所可于6月底前向省注协申请内部培训资格(申请材料包括时间、内容、师资、场所、培训计划等内容)。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事务所,必须严格执行考勤、考试制度,应于培训班开班前15个工作日向省注协提交内部培训相关材料(内容包含培训班的时间,地点,培训内容、师资简介等),培训期间省注协将全程监督,以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班结束后应及时将培训通知、考勤表、学时明细表、培训讲义、师资简介、试卷及答案等材料报送省注协备案,同时登录中注协行业管理系统录入培训相关数据,省注协将根据事务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和系统数据确认培训学时。当年度培训计划完成后,应及时上报事务所年度培训总结。
  外省事务所在我省设立的分所,如总所具有内部培训资格,分所拟参加总所组织的培训的,应提前向省注协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培训计划,经批准后方可参加。在完成总所培训后,应及时将有关证明材料报送省注协,经省注协考核、评估,决定是否确认分所注册会计师在总所培训的学时。证明材料包括总所内部培训资格证明、总所所在地地方协会出具或者书面认可的学时证明、培训通知、考勤表、学时明细表、培训讲义、师资简介、试卷及答案等。凡未经省注协批准擅自参加总所内部培训的,省注协不予确认培训学时。
  四、培训管理
  省注协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考试、考核制度,对严重
  违反考勤制度和培训纪律行为的学员,采取谈话提醒、强制培训、在协会网站上公布名单进行通报批评以及扣减或不予确认培训学时等一系列措施予以严肃处理,以杜绝此类不良行为,确保培训质量。
  省注协原则上每年为每位注册会计师提供一期免费培训机会(如因当期培训班满勤仍不足40课时,可免费再参加一期培训班),如因报名后无故未参加培训或请假、旷课等原因未完成规定学时需补培训的,参加补培训的学费自理。
  各会计师事务所要立足行业长远发展,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把培训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本所培训工作,理顺业务工作与培训工作的关系,并结合本所业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培训时间,确保每位注册会计师都能按时完成本年度培训任务。今年每家事务所主任(正主任)会计师或合伙人必须参加省注协举办的主任会计师研讨班培训(不含总所在本省的分所负责人);新批注册会计师必须参加省注协举办的新批注册会计师培训班培训(即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新批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两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今年是本考核周的第一年,每位注册会计师培训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两年培训学时累计不得少于80学时);201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新批准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可免今年培训。
  附件:
  1.2013年度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
  2.2013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远程(视频)培训课目表
  3.2013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委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培训计划
  4.2013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培训计划
  5.2013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委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培训计划
  6.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学时明细表

相关附件:
附件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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