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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2011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发文文号: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3年第5号
发文部门: 审计署
发文时间: 2013-5-10
实施时间: 2013-5-10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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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2年对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集团)2011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五矿集团成立于1950年4月,注册资本78.50亿元,拥有全资和控股二级子公司21家,主要从事金属及矿产品开发利用、贸易与物流,以及房地产开发、期货、金融业务等。据五矿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截至2011年底,五矿集团资产总额2305.91亿元,负债总额1728.66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77.25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3524.03亿元,利润总额110.68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五矿集团总部及所属7家单位,涉及资产量占集团公司资产总额的50%以上。审计结果表明,五矿集团较好地贯彻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不断发展壮大金属矿产主业,战略转型基本成功,经济效益不断提高,法人治理结构逐渐完善,内部管理水平有一定提高,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在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仍存在不够严格、不够规范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5年到2011年,五矿集团及7家所属单位存在未确认政府补助收入、未按规定核算投资收益和成本费用、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完整、关联交易事项抵消不充分等问题,7年间合计多计资产4.39亿元、多计负债4.29亿元、少计利润3.03亿元,其中2011年少计利润1.91亿元。
  2.截至2012年7月,所属安徽开发矿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将201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2亿元转增国有资本。
  (二)执行国家政策存在的问题。
  1.2005年至2011年,五矿集团及7家所属单位未经核准新增稀土冶炼分离产能1.31万吨;部分稀土项目未取得环评批复或实际产能大于取得的环评批复,涉及产能6100吨;超政府指令性计划生产稀土3391.37吨,超产76.21%。
  2.2009年至2011年,所属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超过环保部门核定标准排放二氧化硫等污染物78.97吨;截至2011年末,所属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要求及时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117台。
  3.2010年以来,五矿集团实施的所有涉及能源消耗的建设项目,均未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与节能服务公司签订实质性的能源管理合同;2006年至2011年,五矿集团5000万元以上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共有39个未按规定编制节能评估文件并进行评估和审查。
  (三)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存在的问题。
  1.2006年至2011年,所属五矿邯邢矿业有限公司未经集团批准、未履行资产评估程序对外投资,涉及金额4.24亿元。
  2.2008年2月,所属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股份)投资五矿内蒙古镁业项目,因前期调研不充分导致决策失误,造成损失1652万元。
  (四)建设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5年至2011年,所属五矿置业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实施的部分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涉及金额14.04亿元。
  2.截至2011年底,所属鲁中矿业冶金有限公司二期工程投资超概算2.60亿元,超投资概算56.90%,至今未向发展改革委申请调整概算。
  (五)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5年至2008年,所属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两家单位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内部规定,未严格执行对供货商进行资信评估等制度,以致部分预付款逾期未收回,截至2011年末,共造成损失1.06亿元。
  2.2007年至2008年,所属有色股份在客户无正常还款能力的情况下继续赊销货物,造成损失1.05亿元。
  3.2006年至2008年,所属五矿铝业有限公司在未按内部规定对相关质押物进行评估并签订质押合同的情况下,即对外预付货款。截至2012年7月,已造成损失900万元,还有3261.70万元面临损失风险。
  4.2011年7月,所属寻乌南方稀土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在未收到货款的情况下提前销售货物,造成7109.50万元应收账款面临损失。
  5.五矿集团在企业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方面还存在数据集中度低、财务和业务系统缺乏集成、信息系统应用功能存在缺失等缺陷。
  6.2003年至2011年,所属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管不严,导致其下属单位负责人违规集资1295.39万元,其中727万元集资本息面临诉讼赔偿风险。
  7.2010年至2011年,所属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违规委托非金融机构销售部分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并以咨询费名义支付推介代销费3862.27万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部分资金在使用中被挪用,但截至2012年5月,该公司未按规定向受益人披露此方面信息。
  8.截至2012年7月,五矿集团未按国资委要求处置长期闲置的1.73亿元固定资产。
  9.2011年,所属火炬锌业有限公司等两单位违规从事期货投机交易和境外套期保值业务,其中期货投机交易造成亏损2716.53万元。
  10.截至2012年6月,所属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的3.20亿元租赁项目,在原有担保物到期或状况发生变化失效的情况下,未要求相关公司提供有效担保。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五矿集团予以整改。上述问题的整改情况,由五矿集团在相关媒体上公告。此外,本次审计发现所属单位涉嫌经济违法案件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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