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工信企业[2013]137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文时间: 2013-4-25
实施时间: 2013-4-25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281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3]66号,以下简称《通知》)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2]97号,以下简称《担保资金管理办法》),你机构符合项目储备工作要求,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参阅并严格按照《通知》和《担保资金管理办
  法》(请从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gov.cn)查询下载)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项目必须符合《通知》提出的“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
  二、 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符合项目储备工作要求的担保机构需向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提出资金申请报告,并提供项目申报资料(详见《通知》附件1),同时,使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在“国家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按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二)项目申报资料采用网上系统填报和纸质文件上报两种形式,网上系统填报和纸质文件要一致、完整以及真实。网上系统填报信息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同时纸质申报资料按《通知》附件1“项目申报资料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2013年4月28日前上报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纸质材料二份)、省财政厅企业处(纸质材料一份)。项目申报不得超过规定时间,项目申报资助金额不得超过《通知》规定额度。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工信部、财政部《通知》执行。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
  2013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电话: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 张婷婷 65239272;省财政厅企业处 李元栋 68531765)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工 黑工信融联发[2 2012/6/28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 青财企[2011]14 2011/3/10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 皖经信明电[201 2013/4/26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国家2013 青经信字[2013] 2013/4/25
关于做好青岛市2013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青经信字[2013] 2013/8/1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青岛市20 青经信字[2012] 2012/9/13
浙江省中小企业局浙江省财政厅转发工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 浙企资发[2013] 2013/4/22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 川经信[2013]21 2013/4/23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 陕中企融发[201 2013/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