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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府〔2012〕46号文件贯彻情况的报告
发文文号: 青财采[2013]6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4-16
实施时间: 2013-4-16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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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促进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关于对市政府[2012]46号文件贯彻情况开展调研活动的函》要求,我局按职责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情况
  (一)预留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支持小微企业。
  1、政策措施:预留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落实情况:按照财政部门预算工作安排,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于每年年初编制并批复。市政府〔2012〕46号文件下达时,虽然2012年政府采购预算已编制并批复完毕,但在预算执行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市政府〔2012〕46号文件要求,采取措施,确保预留政府采购预算份额支持小微企业政策的落实。在布置2013年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工作时,我局明确要求各采购单位预留18%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给小微企业。
  2012年,我市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总额为162.77亿元,其中: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113.33亿元,占总采购金额的69.6%,比政策规定高出近40个百分点,惠及企业9421家。面向小微型企业采购43.18亿元,达到26.5%,惠及企业6721家。
  2013年一季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2.09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6.6%,惠及企业1506家。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预算达到18%,惠及小微企业1057家。
  (二)通过加分优惠或价格扣除,增强小微企业竞争力。
  公开招标环节,在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通过设置本地注册或本地化服务机构分值,一般给于3%-5%的价格扣除或3-5分的加分优惠支持本地企业,增强本地小微企业竞争力,引导外地企业在我市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
  对于小微企业及环保节能产品,在企业投标时,按相关规定在价格方面给予6%-10%的价格扣除或分别在价格和技术等方面给予4%-8%的加分因素。通过双重加分,增强小微企业的竞争力。
  (三)实行定点采购,优先购买本地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
  针对我市创新企业、促进就业企业及优势品牌企业,通过公开招标,将本地企业纳入定点供应商库,且定点采购供应商基本上都是本地的中小微企业,在一定范围和额度内由采购单位通过询价定点采购本地企业产品和服务。比如办公电子设备、家具、中介服务、特种车辆等等。2012年,市本级政府定点采购3.45亿元,全部为本地中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
  二、关于政府采购下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的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有关规定,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力度。
  (一)制定专门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工作措施。目前,我局已联合市残联制定了专门支持残疾人就业企业的具体措施。主要做法是商务部分加分以投标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为基数,每超过1个百分点,商务部分评分给予加1分,最高加4分。下一步,我们将参照有关省市的经验和做法,深入调研,制定专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措施。通过进一步明确中小微企业规模的认定程序,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支持小微企业政策的落实,加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宣传咨询力度,引导小微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
  (二)进一步完善加分优惠办法。结合我市电子化招投标和诚信系统建设,完善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建设。公开招标环节,严格落实对小微企业的加分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在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设置本地售后服务机构分值,分为本地注册供应商、外地注册本地设分支机构以及外地注册本地无分支机构三个档次,分别赋分,引导外地企业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本地小微企业发展和我市财源经济建设。
  (三)完善”网上超市”,扩大定点采购范围。进一步完善“网上超市”建设,将本地优秀企业特别是具有特色和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按类别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纳入“网上超市”供应商库,针对不同的内容实行不同的采购方式,在一定范围和额度内由采购单位自行询价、比较采购。通过定点采购,引导采购单位购买本地小微企业的产品。
  (四)降低小微企业政府采购投标门槛。根据采购需求,降低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投标门槛,包括降低投标的资质条件、注册资金、经营业绩等,如无特殊情况,均按国家规定的最低要求执行,不设定与项目无关的资质要求。
  (五)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合同融资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前期工作安排,进一步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动以信用担保为工具的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开展我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为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青岛市财政局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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