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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工信中小[2013]389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5-7
实施时间: 2013-5-7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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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3]65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2013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组织项目
  各州市工信委、财政局要根据《通知》中的支持重点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金管理办法》(财企[2012]96号)的要求,公开组织、实地考察符合条件的项目,并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每个项目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重复支持,不得重复申报。
  二、认真指导申报
  各州市工信委、财政局应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学习相关要求,指导企业熟悉掌握“项目管理系统”(网址:www.sme..cn))中的“使用帮助”后,对照项目申报支持重点和项目申报条件,通过“项目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
  三、逐项审查材料
  2013年的支持重点、申报条件与往年相比均有较大变化,所有项目都需进入“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储备,经省级同意入库后方可申报。前期已进行储备的项目与《通知》要求不一致的,重新进行储备后申报。
  申报材料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都无法正常申报。各州市工信委、财政局通过“项目管理系统”,对照各类项目的相关要求,逐项审查项目申报材料及各项附件的完整性,确保无错漏情况发生;认真审查企业注册时间、项目建设期限、支持方式、支持额度、投资规模与项目类别的匹配性。审核完毕后网上填写审核意见。
  项目单位同时报送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双面打(复)印,编写目录,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一)依次装订《通知》附件2电子版所需上报的全部资料及完税凭证汇总表。
  封面、申请及审核意见表、企业基本情况表、各种凭证汇总表、完税凭证汇总表从网络“项目管理系统”导出打印。
  营业执照副本(申报服务项目的提供法人证书)、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环保评价意见、生产许可证用复印件。
  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新增主要设备表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复印。
  申请无偿资助项目的单位,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凭证汇总表后附凭证复印件(包括:项目新增设备的购买发票、建筑工程合同及有效收据等)。如发票等凭证太多,可以用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代替。专项审计报告(申报服务项目的提供服务机构收支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期、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自有资金已支出额(需列明其中的设备及安装费、建筑工程费等).
  申请贷款贴息项目的单位,已发生贷款的“借款凭证”(银行贷款进账单)汇总表后附借款单位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和贷款凭证复印件。
  完税凭证汇总表后附国税局、地税局出具的2012年度完税(免税)证明。
  专利补助项目在已授权专利明细表后附专利证书复印件。
  (二)依次装订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2年度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提供)、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三)其他与项目申报相关的资料。
  四、按时报送材料
  各州市工信委、财政局联合形成申报扶持项目的文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和资金支持计划表作为附件),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于2013年5月20日前分别报省工信委和省财政厅各1份。书面材料与网络申报材料内容必须一致。
  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信委中小企业处; 陈万春 电话:0871-63512704
  E-mail:ynsme@
  省工信委企业服务体系处 张天容 电话:0871-63518307
  E-mail:ynfwtxz@
  省财政厅企业处 朱 彤 电话:0871-63644159
  E-mail:85360904@
  省工信委监察室廉政信息反馈电话:0871-63515276
  注:本通知及附件可登陆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ynetc..cn)、中国中小企业云南网(www.smeyn..cn)查询。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3〕65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金管理办法》(财企〔2012〕96号)到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www.sme..cn)下载。
  附件:1.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样本)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要求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省财政厅
  2013年5月7日
  附件1.
  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
  我单位郑重声明:此次申报2013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要求
  一、项目概况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三、产品需求分析和改造的必要性
  四、改造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包含新增主要设备表)
  五、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包含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
  六、人员培训及技术来源
  七、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八、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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