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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长沙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3-20
实施时间: 2013-3-2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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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经开区经发(产业)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服务机构:
  根据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和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经信中小企业【2013】120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2013年度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湖南省 “小巨人”和“创业”计划企业,特别是其中的小型微型企业的转型升级项目,以及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一)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
  1、鼓励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为主的技改项目。重点是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形成新产品的技术改造项目,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技术改造项目。
  2、鼓励支持“专精特新”发展项目。重点是为大企业生产配套产品的专业化发展改造项目;与大企业或产业集群龙头企业配套项目;为我省支柱产业协作配套的企业提高专业化发展水平的技术改造项目。
  3、支持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项目。重点支持企业应用、生产节能减排产品,或者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而进行的技术改造项目。
  4、支持产品市场前景好的劳动密集型项目。支持增加就业岗位的填平补齐技术改造项目;直接或间接创造就业岗位多的特色产业技术改造项目;劳动密集型传统产业项目。
  5、支持具有区域经济特色带动效果明显项目。重点挖掘和保护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工艺和产品发展项目;重点支持具有区域经济特色,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性强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6、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建设项目和相关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7、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项目。主要包括开发和申请专利的补助项目,特别是已采用发明专利的项目;购置研发设备、仪器、软件,改造相关场地及设施的提升研发能力项目;在日常办公、财务、库存、生产过程控制、销售等方面应用宽带和信息技术的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项目。
  (二)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类项目
  1、创业基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标准厂房及相应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与改造。
  2、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产业集群区、工业园区、地方特色产业区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市场开拓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必要的服务仪器、设备购置,服务软件的购置或开发,服务场地及相关设施改造。平台服务企业不少于50家,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少于60%。
  3、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支持市、县(市、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市、县(市、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必须具备湘经信中小企业[2011]408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的条件。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服务场地和服务设施的完善,办公设备、服务仪器设备的购置等,征地和土建等基本建设不包含在内。项目投资额60万元以上。
  4、服务业务补助项目。2012年1月至12月,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服务、创业服务、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管理咨询服务(不支持资金申报咨询服务公司)、法律服务和市场开拓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项目的企业其基本信息必须进入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信息库,及时填报企业运行信息。
  2、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申报必须符合《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按照投资管理规定进行了备案或者核准。
  3、项目必须是已进入“四千工程”项目库,并经市州县经(工)信委(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的项目。
  4、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已开工建设或者计划在2013年上半年开工建设,且项目资金落实较好,建设期不超过2年。
  5、2012年已获得中央专项或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级专项资金支持。
  三、申报程序
  专项资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必须通过《湖南省“四千工程”项目库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hnjxw.gov.cn/sqgc)中的《“四千工程”项目申报系统》填报提交项目资料。
  “省直管县”项目,由县(市)工信局会同同级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并抄送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其余项目,由县(市)区和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产业局)会同同级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委、市财政局。
  四、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按照“四千工程”项目库中相应项目申报模板执行。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3份,于3月29日前报长沙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处。
  所有项目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工信委:
  李铁军、刘卫东 电话:0731-88666019(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
  张静 电话:0731-88666011(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类项目)
  市财政局:
  王珊燕 电话:0731-88666105
  附件1: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申请表
  附件2: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类项目申请表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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