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务代理 >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 税务代理综合类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2012年度报表填报工作的通报
发文文号: 中税协发[2013]32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3-4-15
实施时间: 2013-4-15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58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关于2012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13]4号),表1至表5上报中税协的截止日期为3月31日,现将2012年度行业报表填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截至4月1日9时,报表系统内事务所(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师事务所,下同)总户数为4946户,按照表1统计,完成填报并已提交的事务所为4908户,占系统内事务所总户数的99.23%;已通过地方税协审核的事务所为4905户,占系统内事务所总户数的99.17%。
  已完成表1至表5填报和审核工作的地区有27个: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湖北、湖南、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按表1统计,尚未完成填报及审核工作的地区,其已通过审核的事务所户数占系统内当地事务所总户数的比例均超过了94%。(详见附件)
  截至4月15日9时,江苏尚未在中税协2012年报表应用系统内完成表1至表5填报和审核工作。
  截至4月15日9时,已提交2012年度报表分析报告的地区有25个:天津、内蒙、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江西、青岛、湖南、深圳、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西藏、甘肃、宁夏、新疆。请尚未提交报表分析报告的地区于4月25日前将报表分析报告提交至中税协(地专部)。
  附件:2012年度行业报表填报情况统计表.xls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相关附件:
2012年度行业报表填报情况统计表.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国有建设单位报表并入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会计科目 国资厅评价函[2 2003/11/4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劳动保险报表价格的批复 大价农轻字[200 2001/3/15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 鲁国税发[2005] 2005/4/30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布置2005年重点 京国税发[2004] 2004/12/30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简化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 京地税二[2000] 2000/3/9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部分出口退[免]税文书报表的公 湖北省国家税务 2015/10/1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 厦国税发[2005] 2005/6/27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 青地税发[2005] 2005/11/24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2000年会统报表有关口径问 桂地税函[2000] 2000/3/17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9年度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工作事项 甬国税函[2008] 2008/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