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车辆购置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4-16
实施时间: 2013-5-1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369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2]567号)要求,现就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我省从2013年5月1日起,启用全国统一的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二、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与旧版比较的主要变化:
  (一)取消塑料皮与白卡纸外皮,正、副本为单页上下版面设计;
  (二)取消“征税栏”、“免税栏”,由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根据征、免税情况自动打印“征税”或“免税”等字样;
  (三)车辆购置税征收机关打印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后,应在正、副本“(专用章)”处分别加盖征收机关“征税专用章”;
  (四)新增二维条码打印空白区,由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自动编码、打印车辆完税信息,同时征管系统将增加扫描验证车辆完税信息二维条码的相关应用。
  三、从2013年5月1日起,旧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废止,四川省国家税务局不再向纳税人发放旧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2013年5月1日前已发放给纳税人的旧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仍是有效凭证,无需更换。
  特此公告。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2013年4月16日
  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启用在即,为使社会公众了解启用时间、式样变化、使用衔接等问题,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3年第1号)。现将公告内容解读如下:
  一、关于启用时间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2〕567号)的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按照保证征管、减少浪费的原则,自行决定本省、区、市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统一启用时间。我省根据本省车辆购置税征管工作的实际,决定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启用全国统一的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二、关于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主要变化
  (一)取消塑料皮与白卡纸外皮,正、副本为单页上下版面设计;
  (二)取消“征税栏”、“免税栏”,由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根据征、免税情况自动打印“征税”或“免税”等字样;
  (三)车辆购置税征收机关打印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后,应在正、副本“(专用章)”处分别加盖征收机关“征税专用章”;
  (四)新增二维条码打印空白区,由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自动编码、打印车辆完税信息,同时征管系统将增加扫描验证车辆完税信息二维条码的相关应用。
  三、关于新旧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发放和使用衔接问题
  从2013年5月1日起,旧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废止,四川省国家税务局不再向纳税人发放旧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2013年5月1日前已发放给纳税人的旧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仍是有效凭证,无需更换。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 海南省国家税务 2013/6/1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 2012/12/12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税务机关直接向个人开具个人所 渝地税发[2010] 2010/1/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改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方式的 2013/3/15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上海市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2019/7/5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川地税发[2010] 2010/4/2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外籍个人 内国税外字[200 2001/4/10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为 津国税函[2010] 2010/5/28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变更管理 闽国税流[2001] 2001/4/21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黑龙江省国家税 20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