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黄河下游引黄渠首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格一发[2013]4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4-3
实施时间: 2013-4-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81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黄河河务局,各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黄河下游引黄渠首工程和岳城水库供水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540号)规定,现将我省引黄渠首工程供水价格调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黄河下游引黄渠首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自2013年4月1日起,4至6月份调整为每立方米0.14元,其他月份调整为每立方米0.12元。供农业用水价格暂不予调整,仍维持4至6月份每立方米0.012元、其他月份每立方米0.01元。
  二、引黄渠首工程供水价格调整后,下游引黄工程供水管理单位可按照弥补提价部分成本、从严从紧的原则,提出理顺引黄水利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调整意见,按程序报省批准后执行。
  三、各市物价局要加强对供水价格、特别是农业用水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搭车涨价,加重农民负担。对违反水价政策的行为,要依法查处。
  山东省物价局
  2013年4月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组织开展城市供水价格全国统一审价工作的通知 计价格[2002]39 2002/3/19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水利厅关于枣庄周村水库向城区供水价 鲁价工发[2000] 2000/7/10
关于察尔森水库供水价格的通知 计价格[2000]24 2000/3/1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东深供水工程东莞—深圳沿线供水价 粤价[2011]114号 2011/6/1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简化我省城市供水价格分类的通知 晋价商字[2012] 2012/8/29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 湘价服[2013]12 2013/1/10
关于调整黄河下游引黄渠首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5] 2005/4/8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实 琼价价管[2011] 2011/10/1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宁波市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的 浙价商[2009]25 2009/12/1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供水价格 济价格字[2013] 201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