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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报送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及2013年资金需求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经信中小[2013]1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1-5
实施时间: 2013-1-5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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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经信(工信、工能)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为做好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和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将专项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和效果、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等,以书面形式于2013年1月底前上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并及时做好2013年项目入库工作。
  二、各市(州)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和入库项目情况,研究提出本地区2013年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提出本地区支持重点、支持计划和资金需求等, 其中用于小型微型企业和改善服务环境的资金规模不得少于申请额的80%,于2013年1月底前上报省财政厅、省经信委。
  三、联系方式
  省中小企业局
  联系电话:0851-6864032 6864072
  电子邮箱:smegz@
  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851-6827442
  省经信委 省财政厅
  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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