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建设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福州市建筑业价格调节基金计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榕建价[2013]1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3-28
实施时间: 2013-3-28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工程决算 工程预决算审计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阅读人次: 811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建设局:
  根据《福建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18号令)、《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价格调整基金计取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筑[2012]36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综[2012]276号),我市建筑业的价格调节基金自2013年1月1日起征收。经研究,现就福州市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中的价格调节基金计取问题通知如下:
  一、价格调节基金在《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规费中计取,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二、我市建筑业价格调节基金的费率为0.3%(2013年按0.2%),取费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中的其他费用等税前造价。
  三、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施工合同价应当按规定的标准计取价格调节基金。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穗府[2011]11号 2011/7/5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对天然气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湘财综[2005]46 2005/9/12
关于不再征收油品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 计价格[1998]15 1998/6/1
广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 粤府令第141号 2010/1/1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延长餐饮业减半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政策执 闽价基金[2014] 2014/6/20
广州市物价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我市价格调节基金 穗价[2012]58号 2012/3/23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 甘政发[2011]14 2012/1/1
关于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的通知 计价调[1997]64 1997/1/17
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员会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 青发改收费[201 2011/8/17
关于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加强和改善价格调控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5] 2005/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