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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地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2013]3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3-29
实施时间: 2013-3-29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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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税局、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及派出机构:
  现将《2013年全省地税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3月29日
  2013年全省地税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3年,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省政府、国家税务总局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和省局创新“六项”工作机制要求,科学谋划、统筹安排、深入推进全省地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为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一、全面开展依法行政考核
  1.开展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意见》(国税发[2012]62号),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通过考核,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督促改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量。指导设区市以下税务机关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落实单位:法规处牵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2.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评价标准框架(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3]21号)要求,结合我省税收工作实际,修定我省地税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的具体评价标准,做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落实单位:法规处牵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加强税收制度建设
  3.推动《福建省税收保障办法》尽快出台,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整合社会资源参与综合治税。(落实单位:法规处、征管处)
  4.继续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日常工作,重点加强对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等内容的审查。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评估试点工作。(落实单位:法规处,有关业务处)
  5.组织开展新一轮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公开清理结果。(落实单位:法规处牵头,劳务税处、所得税处、财产与行为税处、征管处、大企业与国际税收管理处、计财处配合)
  6.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对于取消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坚决不再审批。对规定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项目,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管理。加大对取消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工作。(落实单位:法规处、劳务税处、所得税处、财产与行为税处、征管处、大企业与国际税收管理处)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7.明确重大决策范围,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规则和程序,逐步将广泛听取意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建立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决策实施情况调研、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决策内容调整等制度。(落实单位:办公室牵头,法规处、监察室等配合)
  四、规范税收执法
  8.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修订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和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适时修改我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标准,指导基层地税机关正确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落实单位: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9.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推行行政首长应诉制度。对本部门年度首件或群体性案件、重大复杂等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落实单位:法规处)
  10.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逐步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严格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时对重大税务案件试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落实单位:法规处、征管处、稽查局、信息处)
  11.提高执法督察质效。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督察内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和《税收执法督察规则》。积极探索、加大对税收执法过错疑点数据的分析与应用,为执法督察提供必要的信息技术支持。(落实单位:法规处)
  五、积极推进税制改革
  12.认真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积极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做好“营改增”试点国地税管理衔接工作,落实“营改增”过渡期财政扶持政策。(落实单位:劳务税处)
  六、依法落实税收政策
  13.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走出去和涉农营业税、营业税起征点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服务和促进经济发展。(落实单位:劳务税处)
  14.调查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结构,研究完善学校、医院等非营利机构优惠政策和管理工作。(落实单位:所得税处)
  15.落实平潭综合试验区税收优惠,配合财政部门争取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获批实施,推动财税配套政策全面落地实施,促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落实单位:所得税处,法规处)
  16.认真贯彻落实财产行为税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落实单位:财产和行为税处)
  七、加强税种征管
  17.加强房地产、建筑业及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管理,落实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研究完善营业税政策。(落实单位:劳务税处)
  18.开展总部经济税源建设,重点做好金融、建安行业及个人转让限售股等税源管理。研究制定工商股权变更登记交换信息的分析应用制度和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评估审核办法、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投资者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开展个人购买(投资)金融、信托产品所得个人所得税调研,统一政策,出台规范管理办法。(落实单位:所得税处)
  19.抓好历年遗留下来的疑难的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按照税务总局要求,开展“以地控税”试点工作;密切国地税协作,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所涉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管存在问题。(落实单位:财产和行为税处)
  20.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大企业涉税事项协调会议制度。夯实大企业信息管理基础。做好定点联系企业管理与服务工作。落实挂钩联系企业工作制度。加强非居民企业转让股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提供劳务等方面的税收管理。积极研究跨境税源分布规律,识别并及时控制跨境税源风险。对避税风险高发类型的企业和交易加强反避税监控。加大反避税调查补税力度。加强国际税收征管协作和协定执行管理。贯彻落实企业境外所得管理政策,加强境外所得管理。(落实单位: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
  八、加强税费征管,推进收入质量评价
  21.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第628号令)。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总结基层实践经验,按照分层次分步骤、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稳步推进。推行税源分类分级管理,强化纳税评估工作。加强基础数据管理。加快决策分析系统建设。推进机打发票、电子印章和征管资料档案电子影像管理。(落实单位:征管处、信息处)
  22.认真贯彻《社会保险法》,加大社保费征缴力度,落实社保费申报缴费审核、重点费源监控、缴费评估结算、征管质量考核等“四项制度”;依法实施价格调节基金统一代征工作;夯实规费基础数据,强化缴费登记认定管理,推进规费征管规范化。(落实单位:规费处)
  23.推进税收质量评价工作。测算、分析、通报2012年各地的税收收入质量情况,指导各地开展质量评价工作。加强评价结果的实际应用,促进组织收入工作实现由计划管理向质量管理的转变。加强对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促进财务收支行为规范。进一步提高系统科学理财水平。(落实单位:计财处)
  九、大力打击税收违法犯罪
  24.维护税收法治秩序,严厉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认真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继续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落实稽查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建立重点税源企业轮查台账,有序开展重点税源企业轮查。强化稽查案件跟踪督办,推行运用稽查查账软件,提高稽查工作质效。坚持案件复查、案例分析和稽查建议制度,开展稽查欠税清理。(落实单位:稽查局)
  十、推进政务与信息公开
  25.完善公开制度机制。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建立税务机关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不断扩大税收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加强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方面信息的公开。丰富公开形式。整合现有资源,不断拓展公开渠道。(落实单位:办公室)
  十一、 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26.完成县级以上办税服务厅的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省级监控系统建设,规范和加强办税服务厅运行管理。推进省国税局、地税局共建12366纳税服务热线。推广自助办税终端,为基层和纳税人减负。(落实单位:纳税服务处牵头,征管处、信息技术处等配合)
  27.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充分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纳税人投诉、信访、举报。健全纳税人投诉、举报的处理机制,健全涉税信访工作制度和程序。畅通纳税人权益的实现途径和救济渠道,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落实单位:纳税服务处、办公室)
  28.加大税收法制宣传力度。以“六五普法”宣传为核心,通过《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福建新闻广播、《海峡财经导报》、《福建税务》、税务网站等渠道,开展日常税法宣传。建立内网学习互动平台,完善外网政策咨询平台。(落实单位:宣教处、办公室、法规处、纳税服务处,信息处配合)
  十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29.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法律法规制度。在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新提任处级干部和县(市、区)局班子成员任职培训中,继续融入依法行政培训内容。年内至少举办 2 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加大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培训力度。认真组织本系统新录用公务员2013年度执法资格考试。(主办部门:宣教处,机关党委、法规处配合)
  30.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查处公款浪费等违纪违规行。加大对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等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2012年在执法督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的程序性、合法性、规范性监督。完善绩效管理考评体系,强化效能督查。(主办部门: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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