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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延长《关于印发<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13]1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4-3
实施时间: 2013-4-3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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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
  2011年我局印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会[2011]21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现将其有效期延长至2015年4月6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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