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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华大usb棒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便函[2013]12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4-7
实施时间: 2013-4-7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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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
  华大usb棒是我省会计从业人员管理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系统登录密钥,为保障系统安全,落实管理责任,经研究,现就加强华大usb棒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量分配
  市级会计管理机构分配2枚usb棒,若市级行政服务中心有办理会计人员换发证等职能,可再申请1枚usb棒,市级原则不超过3枚。县(区)会计管理机构分配1枚usb棒。
  二、专人保管
  华大usb棒必须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具体会计工作管理人持有保管,持有人必须为会计科(股)正式在编人员,聘用及其他人员不得持有。
  三、即时更新
  华大usb棒持有人因工作变动(如调离会计科、股),或usb棒损毁等,要即时与省财政厅会计处取得联系,上交、变更华大usb棒的信息。华大usb棒每年更新1次,请在规定时间内与省厅会计处联系,更新信息。
  四、严明责任
  华大usb棒持有人有泄露会计人员信息,对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人员给予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将依法给予处分。
  五、上报需求表
  请各市财政局会计科按照需求数量分配,于2013年4月12日前上报本行政区内华大usb棒使用需求表,由省厅会计处进行备案。不在备案名单内的usb棒,将于4月19日停止使用。联系电话:0551-65100309;传真:0551-65100322;邮箱:kjc0551@。
  附件:华大usb棒使用需求表
  2013年4月7日

相关附件:
华大usb棒使用需求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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