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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人社厅通[2013]12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1-8
实施时间: 2013-1-8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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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审验办法(试行)》的要求,各持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请于2013年2月18日前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年审材料:
  (一)年审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主要为服务机构一年来的运营情况,包括主要服务项目、资金盈亏、服务对象和管理机构的评价意见等);
  (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审登记表。
  此次年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为1月底前,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结合自身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同时认真填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审登记表》;第二个阶段为2月中旬至3月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采取对年审材料进行审阅、复核、到现场抽查、电话求证等方式进行审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沈跃,0851-5837329。
  附件:年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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