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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财政局2013年会计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会[2013]2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3-5
实施时间: 2013-3-5
法规类型: 财会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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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便于安排2013年会计管理工作,现将《天津市财政局2013年会计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你们安排2013年度工作时参考。
  2013年3月5日
  天津市财政局2013年会计管理工作要点
  2013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继续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第十次党代会战略部署的关键之年,更是会计改革和会计管理工作服务财政经济大局、为推动天津在高起点上实现新发展、再上新水平的关键一年,做好2013年的会计改革和管理工作十分重要。依据《财政部会计司2013年工作要点》、市经济和财政管理工作任务以及我市会计管理工作“十二五”规划要求,2013年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保障会计制度有效实施
  (一)做好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宣传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新旧制度衔接转换,对新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调研和反馈,确保新准则制度贯彻落实到位。做好新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政策宣传工作,结合我市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配合财政部即将修订或出台的《总会计师条例》、《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等规章规定,做好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
  (二)继续做好贯彻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工作。一是做好新修订或新制定的会计准则的宣传培训工作,推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全面落实。二是对新纳入实施范围的国企做好培训、辅导和验收工作。三是广泛开展已实施新准则单位调研工作,总结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经验,完成《天津市非上市大中型企业2012年年报分析报告》及财政部重点科研课题的撰写工作。
  (三)继续做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对我市小企业施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情况开展调研和检查,总结归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我市全面执行。
  (四)做好《医院会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实施情况调研,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扩大试点范围,继续宣传贯彻内部控制规范
  (一)对已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配套指引加大宣传贯彻力度。一是严格落实多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适时召开沟通协调会;二是发挥内部控制专家咨询委员会职能,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辅导工作;三是按照“请进来、走出去”的培训理念,采取举办专题讲座、聘请实务专家巡讲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四是继续选择部分大中型企业进行试点,并做好跟踪指导和经验交流;五是做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政策指导;六是开展内部控制知识竞赛。
  (二)针对新发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拟定具体实施意见,做好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
  三、加强政策引导,促进会计中介行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引导,促进我市注师行业健康发展。一是做好即将出台的《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及其配套规章制度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二是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加快发展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出台政策拓展会计师事务所新业务领域,在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推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建设好天津滨海新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服务于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三是严格市场准入,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行业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审批流程,做到程序合法、过程透明、结果公开。四是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检查工作。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内控、防范风险、诚信执业、规范管理,净化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环境。
  (二)规范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审批和日常监管。贯彻落实《天津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依托“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平台,推进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完备的检查制度,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管,开展对我市代理记账机构资质和执业情况的检查,并使检查工作常态化;二是做好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和年度备案工作,继续优化办事流程。三是开展代理记账机构调研,对调研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撰写代理记账行业发展情况报告。四是按照财政部相关工作部署,做好我市代理记账机构普查工作。
  四、落实人才规划,提升会计人员队伍整体素质
  (一)贯彻落实我市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做好天津市首届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天津市2013年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做好全国领军人才的推荐工作。
  (二)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一是按照财政部即将修订发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修订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二是进一步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市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跟踪,对继续教育机构培训情况进行评估。三是适度推动网上继续教育形式常态化、内容多元化,定期组织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会机构负责人、高级会计师有针对性的培训,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三)继续开展农村财会人员支农政策培训工作,提高农村财会人员业务能力和农村财会工作水平。
  (四)按照财政部即将修订的《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及相关工作部署,开展我市先进会计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
  五、严格考务管理,保障考试秩序公平公正
  (一)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做好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考试的无纸化试点工作和相关考务组织工作,严格各项考务管理,优化组织工作流程,确保我市考务工作万无一失。
  (二)按照财政部即将出台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完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修订考务规程,加强考试监管,充实考试题库,为全市会计行业发展把好人才入门关。
  (三)按照《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组织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统一换发工作。
  (四)继续开展会计人员三十年荣誉证书的审核发放工作。
  六、继续开拓创新,提升会计信息化应用水平
  (一)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继续推动我市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实施工作,在充分调研基础上,适度扩大实施企业范围,组建天津市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咨询专家组,为全市更大范围实施提供智力支撑。
  (二)进一步完善天津市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做好日常维护和更新改造工作。对已上线运行的信息系统及时更新数据,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减功能模块。结合财政部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升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
  (三)根据新情况新需求进一步完善“天津会计”网站,优化界面,突出功能,提高网站的应用和服务水平。
  七、加强协调指导,提升会计管理队伍服务能力
  (一)加强对各区县财政局会计管理工作的指导。组织各区县财政局会计管理人员进行服务型政府建设、公共危机管理、媒体应对等公共管理知识培训,并结合财政部新修订或出台的法规制度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简化会计行政审批环节,缩短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二)指导市会计学会大力开展会计理论研究工作,做好科研课题结项、立项工作,结合形势召开学术报告会,继续办好《天津财会》和《天津会计工作简报》。
  (三)进一步完善例会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加强全体会计管理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廉政建设和业务学习,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规范会计管理的行政行为,自觉为广大会计人员做好服务,妥善处理人民来信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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