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个人从农村信用社取得的股金红利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地税发[2013]21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3-5
实施时间: 2013-3-5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419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
  为支持农村信息社联合社加快改革步伐,确保在2015年全部完成股份制改造,增加社会投资意愿,加大增资扩股,实现资本实力增强,法人治理完善的改革目标,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的规定,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对个人从我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取得的股金股息、红利所得在2015年前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3月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股息 湖北省地方税务 2013/2/3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 财税[2015]101号 2015/9/8
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财税[2014]48号 2014/7/1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有关个人所得 津地税所[2002] 2002/12/18
关于发布《股息红利差别化纳税会计核算细则》的通知 中基协发[2012] 2013/1/1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从农村信用社取得 辽财税[2009]89 2009/1/1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税局关于对个人从农村信用社取得股 湘财税[2009]10 2008/1/1
关于职工个人取得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分配的红利所得征免 财税[2000]137号 2000/1/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个人从基层供销社按规定取得的股 湘地税发[2001] 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