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尽快开展2013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商产[2013]5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13-3-18
实施时间: 2013-3-1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283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州、市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按商务部要求,今年的进口贴息申报材料提前于4月20日前上报财政部 商务部。目前《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3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正在会签中。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州、市商务局高度重视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立即按附件通知要求,开展进口贴息资金申报材料的组织工作,并安排专人对本州市相关企业做好通知、审核、汇总及材料报送等工作。
  二、申报材料时间要求
  请各州、市商务局和省属各有关企业务必于2013年4月12日前将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及属地商务部门公章后,报送至我厅产业处,企业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的同时,必须登录进口贴息网络申报系统(网址:),进行注册并填报相应电子数据。逾期不予受理。
  三、产业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雁 0871-63139180 13888539561
  吴卫红 0871-63107361
  传 真:0871-63164636;
  电子邮箱:491499657@
  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做好2013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商务厅
  2013年3月1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 2013/3/22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2013年度技术进口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3/18
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国家进口贴息 津商产业[2019] 2019/7/30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天津市进口 津商务机科[201 2014/9/24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进口贴 津商务机科[201 2016/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