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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劳动关系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人社办发[2013]15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1-21
实施时间: 2013-1-21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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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做好2013年我区劳动关系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劳动关系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月21日
  2013年劳动关系工作要点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要求,2013年劳动关系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共建为目标,继续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和工业园区创建活动;以全面推进劳动用工网上备案为抓手,努力夯实劳动关系工作基础;以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为契机,强化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以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办法。
  一、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共建为目标,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和工业园区创建活动
  在全区各类用人单位和工业园区组织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范围和覆盖面,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覆盖面,积极推动创建活动由工业园区向区域性、行业性拓展。二是着力推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旗县,旗县要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乡镇、街道活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创建局面。三是要不断丰富创建活动内容,规范和提高创建活动标准,完善评价机制和激励措施,把创建活动成果转化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和工业园区评价规范地方标准。积极参与内蒙古诚信企业、诚信人物的评选活动。
  二、以全面推进劳动用工网上备案为抓手,努力夯实劳动关系工作基础
  一是不断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重点解决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合同履行质量差等问题,以餐饮服务业、建筑业及中小企业等为重点,推广简易劳动合同文本,通过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活动,引导和约束中小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用工管理。二是加快劳动用工备案网上制度的推行力度。与劳动监察机构共同开展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和企业薪酬信息填报检查活动,实现“内蒙古自治区网上劳动用工备案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提高劳动用工网上备案的覆盖面和数据的质量。三是稳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提高集体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认真履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的审核审查工作。四是依据《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加大对劳务派遣用工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与劳动监察机构共同开展劳务派遣用工和单位大检查活动,对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用工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管理和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依法做好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三、以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为契机,强化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以社区平台为依托,继续充实社区平台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积极开展小企业用工备案工作,强化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二是加强盟市、旗县的三方机制组织建设,推动三方机制向工业园区以及区域、行业延伸。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分工负责,建立定期工作联络制度和劳动关系应急事件处理制度,既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又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以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办法
  一是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积极与工会、工商联配合,继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促进企业在增加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同步增加职工工资,努力使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适当高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依法行使工资集体协商的组织领导、指导、审查、监督的职能。二是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发布2013年企业和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在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同时进行企业薪酬填报,掌握人工成本信息,引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指导各盟市发布2013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和大中专毕业生初次就业工资信息,评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备案制度。三是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开展自治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核算自治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合理确定自治区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水平。四是研究制定出台企业高温天气补贴标准,研究论证企业高寒天气补贴办法和标准,研究探索劳动标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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