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车辆购置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公告
发文文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2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3-1
实施时间: 2013-3-1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410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2]567号)有关规定,2013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启用时间为:2013年6月1日,其中:6月1日至6月30日为新、旧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交替使用的过渡期。旧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于2013年7月1日停止使用。未使用的旧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由各市国税局统一封存销毁。
  二、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主要变化与使用要求
  (一)取消塑料皮与白卡纸外皮,正、副本为单页上下版面设计。
  (二)取消“征税栏”、“免税栏”,由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根据征、免情况自动打印“征税”或“免税”等字样。
  (三)车辆购置税征收机关打印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后,应在正、副本“(专用章)”处分别加盖征收机关“征税专用章”。
  (四)新增二维条码打印空白区,由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自动编码、打印车辆完税信息,同时征管系统将增加扫描验证车辆完税信息二维条码的相关应用。
  三、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地区代码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为:14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2013年3月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 上海市国家税务 2013/4/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2009年度个 粤地税发[2010] 2010/1/4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粤地税函[2010] 2011/1/1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为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 津地税所[2008] 2008/1/7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川地税发[2010] 2010/4/2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 湖北省国家税务 2013/4/1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及 甘国税函发[200 2003/4/24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具2008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工 赣地税函[2009] 2009/8/17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3/5/1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车辆购置税业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穗国税发[2008] 2008/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