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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春季网络招聘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人社函[2013]71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2-19
实施时间: 2013-2-19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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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春季网络招聘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2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各地市有对外服务互联网站的全国公共招聘网联网机构全部参加此次活动,并于2013年2月25日前按附件要求将工作联系人、数据上报方式和本地网站招聘月活动专页链接地址等上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厅公共就业服务处。
  二、各地市要按照文件要求对本地网站及时进行调整,悬挂统一标识、与国家网站进行链接,并做好本地招聘信息的采集、整理、审核、上报和发布工作。
  三、各地市要在招聘月活动结束后,将本单位活动月主要情况和工作总结于4月10日前上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厅公共就业服务处。
  省厅公共就业服务处
  联 系 人:张雅峰
  联系电话:0451—87130185(传真)
  电子邮件:wzt75@
  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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