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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201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检于3月1日开始,各被授权局要依照相关工作规范,认真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和常驻代表机构提交年度报告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参检率。各被授权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与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引导、督促企业和常驻代表机构按时参加年检和提交年度报告,切实提高201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检率。
 二、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企业参检全部网上进行,确保网上年检率达到100%。全部年检材料实行网上提交,参检企业在按以往提交年检材料的基础上,一并扫描上传前置许可证件、审计报告正文部分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全程电子化网上年检工作部署和我省实际,从2012年度年检开始,省工商局和襄阳、宜昌、黄石、黄冈、仙桃市工商局试行外商投资企业全程电子化网上年检,今后逐步在全省推行。
 在省工商局参加全程电子化网上年检、住所在武汉市以外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年检后,由省工商局委托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在参检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省工商局年检戳记,企业可持网上下载的《企业通过年检通知书》到住所地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办理。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所用的省工商局年检戳记由省工商局统一制作,实行编号管理。
 三、加强前置许可审查。严格审查从事食品、药品、农资、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文化娱乐等行业企业的前置许可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对未取得许可或许可失效的,应限期提交有效许可证件或者责令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办理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四、加强企业注册资本缴付审查。对年检时企业出资期限临近的,要进行出资提示;未按时缴付出资的,应及时催缴出资,分析企业未出资原因,根据不同同情形,开展出资行政指导,引导和督促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出资方式、出资期限、股权等变更登记,避免出资违法。各被授权局要以首期出资为重点,加强出资监管,落实放宽外商投资企业出资监管政策措施,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出资率。
 五、依法处理未参加年检企业。对未参加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要逐户走访调查、登记造册。企业仍然存续的,责令限期补办年检;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的,应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配合开展网络经营主体调查。将《网络经营主体基本信息调查登记表》上传各级工商局门户网站供企业下载填报。审核年检材料应查看并督促相关企业上传调查登记表、提交调查登记表的纸质件。
 七、加强年检监管信息分析与利用。及时录入企业年检信息,保证各项数据完整、准确。认真分析本地外商投资来源、行业、规模、经营等情况,为地方招商引资,结构调整提供服务。注意掌握外商投资企业变动情况,重点分析出资不能到位、转内资、注销等原因和问题,为行政指导、规范管理、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各地要认真总结交流年检工作情况,开展网上年检全程电子化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工商局。年检统计表、年检总结分析报告请于8月30日前,以市州工商局为单位通过全省工商系统政务内网邮箱报送省工商局外资处。
 湖北省工商局
 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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