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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对税收征管关系隶属于上海市税务第三分局管理的纳税企业2012年度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3-12
实施时间: 2013-3-12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784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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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支持和鼓励本市企业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29号)要求,全面提高本市企业职工整体素质,“十二五”期间运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对本市各类内外资企业组织开展的职工职业培训给予资金支持,现将2012年度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年终清算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企业申请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的条件:一是根据本市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规划,组织开展符合实际需求的职工职业培训;二是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并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60%以上应用于一线职工的职业培训;三是职工职业培训计划和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审议通过。
  二、受理部门及受理范围
  本次清算的受理单位为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
  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其中企业2012年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占2012年工资总额的比例须达到1.5%),且税收征管关系隶属于上海市税务第三分局管理的本市纳税企业,均属于本次清算受理的范围。(2012年10月19日前未办理2012年上半年度经费补贴相关申请手续的企业,也属于本次清算受理的范围。)
  三、申请受理时间及地点
  2012年度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年终清算的申请受理时间及地点安排:
  2013年3月18日——2013年4月19日
  周一至周五:9:00——17:00
  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3楼大厅
  联系电话:63770180 63770701 62480355
  四、申请材料
  申请2012年度职工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报告
  (二)《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三)申请单位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已入库(或退库)的地方教育附加缴款书复印件及清单。
  《关于对税收征管关系隶属于上海市税务第三分局管理的纳税企业2012年度职工职业培训补贴进行年终清算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财政网(www.czj.sh.gov.cn)上下载。
  下载路径:“上海财政”网站→“网上办事——下载中心”中下载。
  上海市财政局
  二Ο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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