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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审计局绍兴市本级201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绍政办发[2013]37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3-1
实施时间: 2013-3-1
法规类型: 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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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审计局制订的《绍兴市本级201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日
  绍兴市本级201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总体方案
  市审计局
  为确保绍兴市本级201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浙江省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办法》规定和《浙江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审计思路和目标
  2012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总体思路:认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审计工作,按照市委七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稳中求进、务实创新、惠民利民”的工作基调,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着力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民生、防范风险、强化问责,为绍兴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按照《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3〕12号)提出的确保实现政府性资金审计“全覆盖”总体部署要求,2012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应主要围绕以下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促进建立全口径的政府预决算体系。重点关注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完整性,促进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促进加强政府性债务计划的编制和审批。推动建立科学规范的项目预算编制办法,规范部门同类预算项目名称和标准,细化部门预算编制,有序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加强对二三级预算单位审计,确保其收支预决算全面纳入监管视野,有效防范违纪违规行为下沉。
  (二)进一步推动落实重大政策和加强重点政府投资项目监管。重点关注科学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关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及时发现政策措施不完善、不配套、不衔接和政策目标未实现等问题,进一步从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上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转变。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确保项目符合科学发展要求,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建设工程质量优良,按时投入使用发挥效益。
  (三)进一步促进政府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结合部门预决算审计,重点检查“三公经费”和会议活动及其他重点专项资金等的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促进厉行勤俭节约;结合预算执行审计,重点检查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必要性、资金规模的合理性、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资金使用的实际效果。通过大力推进绩效审计,揭示资源配置不合理、投入产出不匹配、重投入轻效益等问题,促进提升资金整体绩效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
  (四)进一步促进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和加强资金安全管理。重点关注政府性债务举借、管理、使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检查市本级2010年底存量债务的分类处理和新增债务的举借以及融资平台债务清理规范情况,促进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关注政府性财政存量资金分布情况和资金存储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分析资金存储内控制度执行及金融机构吸存并反哺地方所承担的资金融通情况,促进提高财政资金增值绩效和资金融通助推地方经济发展成效。
  (五)进一步推动落实惠民富民强民政策和有效改善民生。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切实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重点揭露严重影响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强化惠民富民强民政策的贯彻执行,结合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管理情况等审计和调查,揭示政策落实不到位、目标未实现、资金分配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审计内容及重点
  (一)市本级201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与全部政府性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一是财政部门具体组织的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1.财政职责履行情况。重点关注财政部门在发挥职能作用、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方面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揭示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规范财政收支活动、有效统筹财政资金、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部门预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提高“生财、聚财、用财”能力。
  2.预算编制的完整、规范性情况。重点审查:(1)是否按规定全面编制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政府性债务计划;(2)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是否全面完整,是否将上年结余、税收返还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缴上级支出、下级上解收入、补助下级支出等内容编入预算,结合上年执行数和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预告数,评价相关预算编制的准确性;(3)揭示人大批准的本级支出预算与财政部门批复的本级部门预算总额之间存在的差异,年初预算是否安排到具体单位及项目,评价本级预算编报是否到位、年初预留的代编预算是否有依据;(4)超收收入的安排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报批程序和时间要求,支出预算的投向是否重点向科教、文卫、农林、社保、环保等支出倾斜。通过对一级预算单位下属的二三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营性企业以及参股企业延伸审计,关注预算编制范围是否完整,推动建立“全口径部门预算体系”。
  3.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审查:(1)本级政府是否严格按照本级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组织各项预算的执行,向本级人大所作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相关附表是否完整、是否规范;(2)各项收支预算的执行结果,对脱离预算较多的收、支项目进行揭示并作原因分析;(3)以前年度预留结转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有无项目三年以上未实施、项目已取消或已完成等情况下未及时予以清理和重新安排预算等问题。
  4.预算批复和追加情况。重点审查:(1)财政部门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人代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及时批复部门预算,有无超过30日未批复的问题;(2)对年初预算难以安排到单位和项目的预留资金,财政部门是否报经本级政府批准追加预算;(3)年度内追加预算是否合规,有无超过规定期限追加的问题。
  5.预算报批报审情况。重点审查:(1)本级政府和财政部门是否按规定将本级和汇总下级的完整的政府收支预算报同级人代会审议;(2)预算调整是否符合规定的报批程序;(3)评价4个预算1个计划报人大审批比例。
  6.收入预算执行和管理情况。重点审查:(1)各项财政收入是否真实完整,向人代会报告的本级财政收入数与总预算会计账面数、人民银行收入报表数是否一致;(2)财政部门负责组织的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征缴入库,有无违规预征、减免、缓征、提退和计提代征代扣手续费等问题;(3)非税收入项目是否属于《浙江省2012年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目录》规定的项目,是否分别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核算,有无以收抵支和随意冲退收入等问题;(4)国有企业计划亏损退库方向是否合规,有无不符合公共财政方向的退库问题;(5)延伸抽查有非税收入上缴的部门和单位,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收入,有无滞留移用的问题。
  7.本级支出预算执行和管理情况。主要审查本级财政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和绩效性。重点关注:(1)本级支出是否真实,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本级财政支出数与总预算会计支出账面数、人民银行提供的支出报表数是否一致,有无虚列支出的问题;(2)支出是否合规,农业、教育、科技支出等增长是否符合法定要求;(3)大额专项资金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资金预期目标是否实现;(4)财政支出是否具有普惠性,有无乱开口子影响公平性的问题;(5)年度支出是否均衡,有无年底违规集中支付和使用的问题。
  8.财政资金统筹和安全管理情况。重点审查:(1)是否对过多过散的专项资金进行清理和归并,揭示专项资金多头重复设置、整合不够影响资金绩效的问题;(2)是否有效统筹财政闲置资金和债务资金,有无大量财政闲置资金和债务资金并存、增加政府利息负担的问题;(3)是否积极探索财政资金保值增值的途径和办法,努力增加财政可用资金,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揭示存在问题;(4)是否建立财政资金拨付和存储的内控制度,客观评价财政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考核激励办法实施效果;(5)对年末财政结存资金的真实性和暂存暂付款项清理的及时性进行实质性核查。
  9.部门决算批复情况。重点审查财政部门批复2011年度本级各部门决算是否及时、合法、规范,有无通过决算批复,将应上缴或收回财政的资金直接留给部门(单位)抵顶支出的问题。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1)本级政府是否按规定制定了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缴管理办法,规定的国有资本预算范围和上缴比例是否合理;(2)是否按规定办法收缴收益,并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3)相关国有企业是否按规定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及时、足额上交财政,有无少交、迟交、欠交问题;(4)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和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的安排有无交叉重复,是否符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设立的初衷。
  1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重点关注:(1)本级政府是否按统筹地区编制了规范完整的五大社保基金预算,预算编制内容是否完整,预算和调整审批程序是否合规;(2)关注2012年度市本级社会保障资金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措施和结果。
  12.财政安全和区域风险情况。重点关注:(1)2011年和2012年同口径债务的新增规模、结构和风险情况,反映债务举借、管理、使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揭示存在的风险隐患;(2)对2012年市本级乡镇债务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是否提出了具体的应对措施并切实加以整改落实。
  二是地税部门2012年度税收收入计划执行和税收征管审计。主要检查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执行情况,分析税收结构和各项税收收入的增减变化,评价地方税收结构的合理性;反映地税部门在组织地方税收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税收稽查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揭示在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关注税收征管机制、专项优惠政策和重大税收制度的运行情况、实施效果和存在的缺陷,促进完善税收政策制度;关注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实施情况,确保用足用好财税扶持政策,使税收政策措施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是全部政府性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重点:(1)完整准确填报修改完善的《全部政府性资金表格》,全面摸清2012年市本级财政部门全部政府性资金的收支总规模和结构;(2)分析收支明细项目的增减变动趋势,揭示影响收支变动的内在因素;(3)揭示当前全部政府性资金运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健全全部政府性资金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资金风险、推进我市“三个子”公共财政管理改革的建议。
  (二)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专项审计调查
  通过审计调查,一是全面摸清市本级2010年至2012年各年度各类转移支付资金的规模和结构,重点审计2012年转移支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二是了解2012年度各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办法,评价分配办法的公平性,揭示分配不公和随意分配的问题;三是反映各部门交叉重复安排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问题;四是检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完整性、入账的规范性,关注市本级财政是否按预告数纳入预算向人大报告;五是财政部门拨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及时性、合规性,关注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是否及时预告和下拨,本级财政有无挪用和违规安排;六是重点延伸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较大、项目较多的部门和单位,揭示多头申报、虚假申报、挤占挪用、绩效低下和损失浪费等问题。
  (三)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制定分年度规划,进一步扩大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面,确保对一级预算单位及下属二三级单位5年轮审一遍,实现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全覆盖”。重点审计:(1)部门是否按规定编制了全面完整的部门收支预算,有无故意隐瞒收入预算、虚报支出预算的问题;(2)预算部门的收入是否真实完整,有无应缴未缴财政、应纳未纳收入而挂账往来款项的问题;(3)部门的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有无虚列支出、转移挪用、无预算和超预算列支的问题;(4)部门的项目支出是否有效,有无如期实现预定目标;(5)2012年的“三公经费”是否按预算额度开支,有无突破预算总额的问题。对延伸2013年上半年的部门,还要检查中央8项规定和省委6条严禁的具体执行情况。
  (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通过审计调查,摸清本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决策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揭示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专项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成因,提出改进建议,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审计调查重点:一是本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开展情况;二是2012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管理和绩效情况。
  (五)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和分工,市本级审计机关负责对市本级2012年至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跟踪审计。通过审计,摸清本地住房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和布局、资金投入规模和结构,揭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成因,从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健全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促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部署要求的全面落实。审计重点:一是分解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二是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三是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情况;四是保障性住房分配运行和后续管理情况。
  (六)支持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
  根据审计署分级审计要求,对市本级支持新疆资金、项目及工作经费进行审计,促进援疆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保障援疆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规范有序,确保援疆工作顺利进行。审计重点是援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全额投资类项目的基建程序执行、建设管理、成本核算、竣工财务决算等情况。
  (七)市本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造价结算和竣工决算审计
  通过审计,揭示和反映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普遍性和制度性问题,从体制、制度层面提出审计建议,推动市本级政府节约重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促进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相关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具体内容以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期间安排并已审结的投资项目情况为主进行提炼。
  (八)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筹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通过专项审计调查,掌握市本级2010年至2012年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筹集情况,重点检查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实际投入总量、支出结构以及资金分配等管理情况;客观评价资金使用绩效,揭示新农村建设资金筹集、管理、分配、使用以及新农村项目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加以改进、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提高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九)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审计调查
  通过审计调查,全面检查和评估我市残疾人保障工作,肯定成绩,揭示问题,促进提高管理水平。审计调查重点:一是本级政府对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承诺情况,并检查本级财政资金是否保障到位;二是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实际水平和服务体系建设的规模是否符合需要;三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揭示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损害残疾人利益、主管部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四是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民政低保、救济等相关制度的衔接情况;五是评价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的实施效果,是否达到扶弱济贫目的。审计调查范围:2010年以来我市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进展、残疾人创业就业计划实施、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等。
  三、审计组织领导、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领导。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在市政府和省审计厅领导下开展,市审计局继续以“财政‘同级审’协调领导小组”的形式,具体负责对市本级及所属各县(市、区)财政“同级审”工作的领导。协调领导小组由王建新任组长,郭春敖、魏仁林、胡云欣、陈明远、王文伟、章朔风任副组长,市审计局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协调领导小组成员。
  (二)审计方式。对市财政(地税)局及其相关的职能管理机构、各有关预算执行和项目执行及其资金(基金)管理部门(单位),采用现场审计与送达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对审计中涉及的有关问题以及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机构,采用审计调查、审计延伸、审计查询等方式。
  (三)时间安排。2013年5月底前完成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汇总上报省审计厅和市政府。
  四、审计工作要求
  (一)及早规划,切实深化预算执行审计。预算执行审计要紧紧围绕十八大提出的“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的要求,从预决算编制、预决算报审、预算执行等方面深化。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要突出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防范经济风险、保障民生权益、推进生态文明等重点。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协调下,市审计局要会同市发改、财政(地税)、民政、建设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本总体方案和全省同步项目工作方案确定的审计内容和重点,及早规划,有效处理好审计项目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突出重点,切实提高审计覆盖范围。以贯彻落实《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契机,审计机关要及时制定市级部门及所属单位、专项资金的轮审计划,确保实现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全覆盖,健全覆盖全部政府性资金(资产)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审计监督机制。要树立政府性资产、资金、资本和资源统筹使用管理的理念,有效组织现有审计力量,对虽属非预算单位,但拥有大量政府性资产和运用公权力收费的单位,逐步探索加强审计监督,从体制机制提出促进改革意见,防止监督空白,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
  (三)突出整改,切实提高审计工作成效。按照依法、科学的审计理念,进一步突出审计成效和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列入总体方案的审计项目和综合报告,除按常规反映和揭示问题外,应重点关注已取得的审计成效,审计工作报告应全面反映审计过程中的边审边改,审计后的整改落实、政策制度的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的建立规范等内容。同时,对于审计后未能整改的问题,应进一步分析原因,分清和落实责任,提出建议,使审计工作最大程度地服务发展大局,最大幅度地提升社会效应。
  (四)突出创新,切实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要加快全部政府性资金分析评价等审计软件的开发,利用被审计单位电子数据实施审计,着力提升数据分析功能,提高审计效率。审计机关要抓紧实施绍兴市财政联网审计分析系统(包括财政组织预算、非税收入和部门预算执行分析系统)建设工作, 财政(地税)部门和其他部门(单位)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工作,并及时向审计机关报送涉及全部政府性资金收支业务的相关资料及电子数据。
  附件:2012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安排表
 

序号

审计项目或单位

市审计局

承办业务处室

备注

1

  市本级201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含全部政府性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财政审计处

法定“同级审”

2

  市本级2010年至2012年财政转移支付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财政审计处

省定项目

3

  市本级2012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使用绩效专项审计调查

经贸金融审计处

市定项目

4

  市级部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行事外资审计处

市定项目

5

  市本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投资审计一处

署定项目

6

  市本级支持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

投资审计一处

署定项目

7

  市本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造价结算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

投资审计二处

市定项目

8

  市本级2010年至2012年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筹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农业环资审计处

市定项目

9

  市本级2010年至2012年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综合(社保审计)处

省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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