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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制定氨苄西林氯唑西林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价医[2013]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1-4
实施时间: 2013-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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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
  现将研究制定的氨苄西林氯唑西林等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附件所列药品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
  二、我省现行集中采购药品的中标零售价格,高于此次公布价格的,按照本次公布价格执行;低于本次公布价格的,不得提高。
  三、附件未列的规格,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我局申报,我局将适时公布附件未列的增补规格价格。
  四、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次公布的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不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
  本通知附件所列药品价格,自2013年1月20日起执行。
  附件:氨苄西林氯唑西林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2012年12月31日
  二0一三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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