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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自治区就业再就业统计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人社办发[2013]3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1-9
实施时间: 2013-1-9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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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为适应新的就业形势和工作需要,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报表制度要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制了2013年就业再就业统计报表,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一并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就业再就业统计报表
  2013年度就业再就业统计报表 28 张(表样附后,其中表 1-9 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报表),分月报,季报和年报。
  二、报送方式
  就业再就业统计报表分别以纸张和电子版报送。
  三、报送时间
  (一)就业统计和再就业统计月报表于月末28日前报送;季报表于季后5日前报送;年报表于12月25日前报送。
  (二)以上所有报表报送时间,节假日一般不再顺延,如需顺延另行通知。
  (三)各地在报送表14、表15、表16时,同时报送所辖自治区级创建创业型县(市)报表。
  请各地接此通知后,按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各项统计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填报,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就业再就业报表上报任务。
  联 系 人:杨璐
  联系电话:0991-3689672
  电子邮箱:loveloveyl@
  附件:1.2013年自治区就业再就业统计报表目录
  2.2013年就业再就业统计报表样表
  3.主要指标解释
  4.附录及表间关系
  201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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