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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3]261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铁道部
发文时间: 2013-2-17
实施时间: 2013-2-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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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铁路局、各铁路专业运输公司:
  为促进铁路与其他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决定自2月20日起,适当调整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平均每吨公里提高1.5分钱,即由现行平均每吨公里11.51分钱提高到13.01分钱。其中,运营价格由平均每吨公里8.21分钱提高到9.71分钱,铁路建设基金维持现行标准不变。调整后的《铁路货物运价率表》附后。
  二、铁路运输企业和多经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和收费政策。严禁将铁路货运相关服务收费与运力资源分配挂钩,强制服务、强行收费。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健全铁路运力配置办法,完善铁路货运电子商务系统,避免人为干预,净化运输市场环境。
  三、铁路运输企业要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和对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在各营业场所公示调整后的各类铁路货物运价率。
  四、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做好价格监管工作,加强对铁路运输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变相提高运价、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只收费不服务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五、铁路部门要加强运输组织,优先保证重点物资和人民生活必需品运输,配合有关部门努力促进商品流通、保障市场供应,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铁道部。
  附件:《铁路货物运价率表》
  铁路货物运价率表

办理类别 运价号 基价1 基价2
单位 标准 单位 标准
整车 1 元/吨 7.40 元/吨公里 0.0565
2 元/吨 7.90 元/吨公里 0.0651
3 元/吨 10.50 元/吨公里 0.0700
4 元/吨 13.80 元/吨公里 0.0753
5 元/吨 15.40 元/吨公里 0.0849
6 元/吨 22.20 元/吨公里 0.1146
7     元/轴公里 0.4025
机械冷藏车 元/吨 16.70 元/吨公里 0.1134
零担 21 元/10 千克 0.168 元/10 千克公里 0.00086
22 元/10 千克 0.235 元/10 千克公里 0.00120
集装箱 20英尺箱 元/箱 387.50 元/箱公里 1.7325
40英尺箱 元/箱 527.00 元/箱公里 2.3562

  运费计算办法:
  整车货物每吨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
  零担货物每10千克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
  集装箱货物每箱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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