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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青海省2013年春风行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人社厅函[2013]25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1-14
实施时间: 2013-1-14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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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妇联: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强调做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做好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更好地满足2013年春节前后一段时期进城务工人员就业需求和企业用工需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3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2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妇联定于2013年1月至3月在全省共同开展“春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搭建供需平台 促进转移就业
  二、活动时间
  2013年1月18日至3月18日。2月20日前各地区要着重做好用人单位用工调查和岗位需求统计,分析掌握进城务工人员就业意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妇联将于2月20日在西宁市举行“青海省2013春风行动”启动仪式暨劳务对接现场招聘会,各地同时启动当地的春风行动和招聘会。
  三、服务对象
  (一)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
  (二)有创业愿望的农村牧区劳动者;
  (三)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
  (四)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四、活动目标
  (一)宣传到位。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都能够免费得到“春风卡”等宣传资料,有招聘用人需求的用人单位都能够免费获得用工指导和政策指引。
  (二)服务到位。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牧区劳动者都能够获得政策指导、岗位信息、维权支持和法律援助等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都能够通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发布招聘信息,“用工规范诚信企业”能够优先得到用工推荐服务。
  (三)政策到位。有培训需求的农村牧区劳动者都能参加职业培训并按规定享受补贴政策;有创业需求的农村牧区劳动者都能享受创业服务和扶持政策;企业新录用的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农村牧区劳动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培训机构开展岗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一定的培训费补贴。
  五、活动内容
  (一)科学研判形势,完善工作措施。各地要结合当地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就业特点,加强对形势的分析和研判,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提高活动质量和效果。劳动力输入地区要重点做好企业用工变化情况的研判,对企业用工信息和节后用工需求情况进行认真摸底调查,召开各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座谈会,对企业减员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劳动力输出地区要重点做好对农民工回流情况的监测,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各示范县要做好农村牧区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密切关注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的新趋势、新变化,制定工作预案,引导农村牧区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和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引导工作。各地要根据工作对象特点,创新宣传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春风行动的活动安排,引导农村劳动者接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引导用人单位稳定用工。劳动力输入地区要重点加强对招工企业的宣传活动,让企业及时了解春风行动活动目的、就业政策内容和招聘用工规范要求,引导企业通过提高工资福利待遇、改善工作条件、拓展职业发展空间和维护劳动者权益吸引更多的农村牧区劳动者,稳定工作岗位,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劳动力输出地区要重点加强对农村牧区劳动者的宣传活动,帮助他们及时获得就业岗位信息、技能培训信息、务工常识信息和创业政策信息,了解本地和异地的招聘会信息。
  (三)搭建信息平台,强化对接服务。各地要及时掌握本地区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情况,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面媒体、移动通讯等手段,广泛发布招聘岗位信息、招聘会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各工业园区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有针对性地举办小型专场招聘会,解决工业园区企业急需人才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岗位问题。以县为单位,组织开展“县乡招聘会”、“送岗位下乡”等活动,根据需求普查情况,把合适的岗位信息直接送到村、送到户、送到人。以州地市为单位,组织开展“农民工专场招聘会”、“企业招聘面对面”、“创业项目推荐”、“创业培训指导专场”等活动,帮助农牧区劳动者更加便利地实现就业创业。
  (四)落实就业政策,优化就业环境。各地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产业梯度转移和城镇化进程,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和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劳动力输入地区要加强与企业的联系,组织开展定向、定单式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实现农村牧区劳动力技能水平与企业竞争力的双提高;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社保补贴等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中农村劳动者的平稳转移就业。劳动力输出地区要服务本地发展县域经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用人需求,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引导当地企业合法用工,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农村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创业场地等服务,帮助他们实现创业并健康发展。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2013年春风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落实工作责任。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筹管理,提前协调落实活动工作经费和相关政策资金,加强与工会、妇联组织间的沟通协调,做到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二)加强督促落实。各地要加强对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工会和妇联组织的指导,组织督促检查,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重点发挥县乡服务机构和城市综合性服务场所的作用,做好政策宣传和“春风卡”发放、需求摸查和供求信息动态管理、就业服务和劳务对接、政策落实和市场整顿等各项工作,并组织好由中国移动免费提供手机短信息服务所需的招聘会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要切实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全面落实春风行动各项工作安排。
  各级工会组织要将“春风行动”与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相结合,为各类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牧区劳动者开展技能培训,并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务输出对接等“一站式”的就业服务;要将“春风行动”与“工会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相结合,帮助转移就业的农牧区劳动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要将“春风行动”与深入推进工会“两个普遍”工作相结合,进一步组织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指导他们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不断提高其就业质量,增强其就业稳定性;要将“春风行动”与工会帮扶工作相结合,发挥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作用,为农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提供生活和法律维权服务。
  各级妇联组织要在春风行动期间,以女性农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为主要对象开展“春风送岗位”行动,结合实际、主动作为,深入了解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牧区妇女的需求和困难,充分发挥省妇联综合服务大厅和各地妇女创业指导中心、再就业培训基地、信息服务中心、家政服务机构、妇女手工编织合作社等阵地的作用,通过开展政策宣传、技能培训、岗位推介、小额贴息贷款、权益维护等方式,为农牧区妇女富余劳动力就业创业提供有效服务。
  (三)加强沟通联系。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妇联组织要设专人负责春风行动的相关工作,并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本部门的相关统计,汇总上报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工作情况。请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会和妇联于2013年1月10日前分别上报本部门负责春风行动工作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于2013年4月15日前上报本部门开展春风行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1、2、3)。
  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 系 人:张碧霞
  联系电话:0971-6119770   6119752(传真)
  电子信箱:sjyj823@
  省总工会
  联 系 人:李兴国
  联系电话:0971-8236852
  电子信箱:qhszghlzy@
  省妇联
  联 系 人:姚 阳
  联系电话:0971-6330224
  电子信箱:qhflfzb@
  附件:1、2013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2013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工会组织)
  3、2013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妇联组织)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总工会 青海省妇女联合会
  201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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