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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人社发[2013]5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1-21
实施时间: 2013-1-21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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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人事处,厅属各单位、公务员局各处:
  现将《2013年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月21日
  2013年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3年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扎实开局,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一、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一)确保完成就业工作主要目标。分解落实就业目标任务,健全完善机制,努力实现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3.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6万人,新增小额贷款65亿元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650万人。
  (二)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探索建立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考核机制,及时调整完善就业政策,做好产业转型升级和梯度转移中的就业工作。探索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推进重点群体、重点行业政策落实。逐步推开就业资金绩效评估试点工作,加强就业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加强毕业生就业实名制登记服务。畅通毕业生就业信息渠道,鼓励和促进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单位就业。继续实施“十二五”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和毕业生见习计划。巩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乡镇)和返乡创业示范县建设成果,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农村居民实现增收。创新春风行动内容和服务方式,加强跨区域劳务协作。扎实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积极帮助“零就业家庭”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实现就业再就业。
  (四)大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重点落实创业培训、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服务等政策,稳定小额担保贷款规模,进一步提高小额贷款质量。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提高创业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
  (五)加大职业培训力度。进一步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岗位技能提升和创业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研究制定加强劳动预备制培训促进就业、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等政策性文件。深入开展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做好创建全国百家职业培训示范城市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六)大力加强就业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陕西省就业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实现省-市-县(区)-社区四级信息网络贯通。加强省、市就业信息数据中心(分中心)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就业信息监测指标体系,完成全省就业失业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和就业政策管理系统的开发应用,启动相关核心系统功能的论证、设计工作。鼓励各市积极探索,按照统一标准和要求完善就业信息应用系统。
  (七)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意见,健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相关制度,提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业化、标准化水平。研究建立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绩效考核管理和标准化制度,积极推行工作试点,切实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效率和水平。制定落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经费保障制度,加大对基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扶持力度。
  (八)加强就业信息监测和形势分析。扎实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统计等基础工作。加强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援助对象、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等三类重点人群的动态监测,准确研判和把握就业形势,及时应对形势变化带来的影响。
  (九)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我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制度,开展诚信服务月主题活动。完善全省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统计和披露制度,做好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二、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十)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做好曾在我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过的农业户籍人员养老补助落实工作。督导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和律师等群体参保政策落实。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做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积极关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稳步推进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积极推动企业年金工作,加快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十一)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探索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绩效考核机制、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基础养老金增长机制。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参保率保持在98%以上和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完善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有关政策,积极做好“八大员”养老补助代发工作。
  (十二)积极做好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工作。继续做好困难企业职工参保工作,探索解决职工医保单建账户的历史遗留问题。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统筹推进职工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300元/年,进一步完善职工重大疾病补助。完善市级统筹,推进居民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做好试点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贯彻落实生育保险办法,生育保险实施范围扩大到各类用人单位。
  (十三)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落实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和安置补贴政策。继续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落实失业人员待遇。加强失业调控,提高失业动态监测数据质量。
  (十四)加强工伤保险工作。修订实施我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大力推进各类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和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加快实现工伤保险职业人群的全覆盖。全面推行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积极开展工伤预防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工伤康复试点工作,逐步探索建立“先康复、后评残”的工作机制。研究建立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适时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研究解决困难企业工伤人员的工伤待遇问题。
  (十五)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力度。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继续跟踪基金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不断加强非现场监督工作,稳步推进基金监管软件应用。完善监督制度体系,探索建立基金违规案件应急反应和核查工作机制。加强企业年金基金监管,组织开展年金理事会业务培训。健全基金监管专家库,探索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方式。
  (十六)改进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依托全省信息数据大集中平台,扎实开展信息数据整理和比对。大力推行养老保险业务网上经办,提升标准化经办服务质量。理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指导管理体制,着力打造规范化示范点建设。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按月足额发放和个人账户实账运行。实行医疗保险总额控制,深化付费方式改革,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继续推进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在做好青海、海南省际异地就医结算基础上,扩大跨省异地结算。加强基金预决算管理,完善社会保险运行分析和预警制度。加强精算分析和应用。加快社会保险业务标准化建设。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做好“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的遴选工作。研究制定加强陕西省博士后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的具体实施细则,认真做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组织申报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积极申报国家研修项目,拓展培训领域,适时举办全省高级研修班。加强以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后站、继续教育基地等为载体的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建设。做好第七批援藏技术干部的选派和中央驻陕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
  (十八)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推进陕西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完善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政策,支持建设1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5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大技能人才宣传表彰力度,完善高技能人才津贴和奖励制度。加强全省技工院校管理,推进技工教育资源整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中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和中职示范校计划,落实助学金、免学费等政策。
  (十九)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步伐。稳步推进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和乡镇卫生人员职称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新经济(社会)组织人才评价政策,规范非公有制人才评价程序。组织实施好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加强人事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人事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二十)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和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严格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加强鉴定所站管理,构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组织开展2013年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活动。
  四、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
  (二十一)积极引进和用好国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深入实施“外专千人计划”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大力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推进文化科技创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层次人才。加大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陕创业、工作和服务力度,加强对全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指导。做好国家友谊奖人选推荐和三秦友谊奖人选评审工作,开展“外国专家陕西行”活动。抓好 “千人计划”、“外专千人计划”和我省“百人计划”等人才的政策落实和服务工作。
  (二十二)加大重点引智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关中地区先进制造业、软件和集成电路、生物工程、外包服务业的发展和大型企业技术创新引智项目。支持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同时,支持榆林市实施国外良种专用马铃薯高产技术推广,积极申报国家引智示范基地。支持陕南引进国外养殖种植优良品种,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积极开展“二次引智”、智力扶贫工作。加大引智服务“三农”力度,启动乡镇引智示范工程。
  (二十三)进一步加强出国(境)培训工作的规范管理。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统筹抓好各类人才出国(境)培训。加大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力度,做好培训项目的追踪问效,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加强出国(境)培训体系建设,积极开发国(境)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
  五、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二十四)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配合人社部研究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配套政策规定,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申诉、奖励、考核、竞聘上岗等单项制度。进一步完善聘用合同管理机制,探索聘后管理机制,规范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探索研究岗位设置动态管理机制。做好2013年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首批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实施工作。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二十五)积极稳妥做好军转安置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安置工作机制,不断改进考试考核安置分配办法,鼓励和引导军转干部到中小城市和基层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军转安置任务。加大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扶持力度。积极推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个性化培训和网络培训。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机制,加大个案救助和帮扶力度,确保全省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六、全面加强公务员管理工作
  (二十六)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坚持凡进必考,维护考录公平公正,保证考录安全,解决好基层人难招、人难留的问题。健全从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链,继续坚持和扩大从大学生“村官”和优秀“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的比例。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突出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坚持开展以弘扬延安精神为主题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进一步抓好四类培训和公务员东西部对口培训。
  (二十七)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务员管理机制。抓好国家即将出台的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实施。继续推动公务员考核联系点工作实践,探索分级分类考核办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完善公务员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奖励工作。深入贯彻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严格公务员日常管理监督。指导市、县及省级垂管部门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组建工作。
  (二十八)扎实做好公务员日常管理和基础工作。继续做好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公务员登记、任用管理、调转任等职位管理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省第四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积极推进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数据分中心建设。
  七、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二十九)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配合人社部研究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推进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继续开展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试点工作。配合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研究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巩固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成果,继续做好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研究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和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约束机制等配套政策。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正常运行的政策指导。
  (三十)继续做好企业收入分配工作。强化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作用,按时发布陕西省2013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发布制度,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工作。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继续探索提高低收入行业一线职工收入水平办法。做好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
  八、做好农民工、劳动关系协调和权益保障工作
  (三十一)扎实推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和农民工工作。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协调指导,强化督查考核,扎实推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落实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后的各项管理服务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农民工服务中心建设,组织开展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评比表彰活动,落实进一步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措施。推动政策落实,加大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推进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
  (三十二)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认真做好劳动合同法修订后的贯彻实施工作,制定我省劳务派遣相关规定,开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专项行动。继续推动小微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建立我省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特殊工时管理,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推动出台我省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三十三)加强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贯彻落实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意见,年底前实现全省地市级全部和县级60%以上的仲裁院建设目标。加大争议案件处理力度,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做好调解仲裁员队伍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推广等基础工作。贯彻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提高大中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建率。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继续推进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调解组织建设,年底前组建率达到70%以上。
  (三十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集中整治突出违法问题。做好农民工工资权益保障和大要案查处工作。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力争实现“两网化”管理地级城市覆盖率达到80%。积极推动行政司法联动机制,健全上下联动、内外配合、社会协同的劳动保障监察维权综合治理机制。推进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建设。做好《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试行)》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督促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意见》。
  九、加强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三十五)加强调查研究和法制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和专题业务调研工作机制。开展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强化程序规范。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法律实施监督检查。认真做好人事计划宏观管理工作。
  (三十六)推进规划财务工作。继续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开展“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组织实施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加强统计工作,推动“数字人社”建设。做好农村实用人才调查、薪酬调查、社区直报调查和满意度调查等专项调查工作,健全统计分析决策咨询和监测评估制度。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科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落实“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加快推进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工作。
  (三十七)做好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归口管理,巩固构建新闻宣传大格局成果。积极围绕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开展新闻宣传活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受理公众依申请公开事项。完善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工作,拓展政务信息渠道,努力提供更高质量的信息服务。做好人社志编纂工作。
  (三十八)加快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编制金保工程二期项目的可研报告。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完善社会保障卡系统建设, 2013年底持卡人数达到1200万人。继续推进全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信息系统建设。不断完善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建设,提升运维服务的保障能力。积极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联网数据的上报与监测工作,扩大网络覆盖面向街道、社区和乡镇等基层网点延伸。加强12333电话咨询公共服务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省级数据中心建设,增强实时处理能力和安全防护能力。
  (三十九)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提高人社系统信访工作水平。加强内部联动和外部协作机制建设,巩固大信访大维稳工作格局。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下访、接访活动,有效化解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加大群体性事件苗头和隐患排查力度,及时化解和处置突发事件。做好日常接访及重大活动、重要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
  十、加强系统自身建设
  (四十)做好机关党建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十八大报告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和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论述和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工作意见的要求,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工青妇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继续做好定点扶贫工作。
  (四十一)做好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按照《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要求,加大干部人事改革调研,为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提供科学依据。继续做好做实干部基础信息库建设。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做好各级领导干部配备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十二五”干部培训计划,加强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十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系统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并严格执行。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完成惩防体系建设任务。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加强系统干部职业道德建设。继续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推进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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