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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办[2013]9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29
实施时间: 2013-1-2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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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财政地税系统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天津市财政局 地方税务局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月29日
  天津市财政局  地方税务局
  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今年全市财政地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二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主题主线,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深化财税制度改革,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财税工作总体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今年预算收支任务是:
  2013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安排1971亿元,比上年增长12%。加上预计中央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补助等资金348.9亿元和上年结余141.6亿元,全市一般预算总财力2461.5亿元。
  全市一般支出预算2461.5亿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长16.5%。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划分,主要包括:教育448.9亿元,增长18.5%;科学技术90.7亿元,增长18.7%;文化体育与传媒43.3亿元,增长20.8%;社会保障和就业239.2亿元,增长18.2%;医疗卫生125.9亿元,增长18%;农林水利112.2亿元,增长18.4%;城乡社区事务656.5亿元,增长14.9%;公共安全123.3亿元,增长10.2%;一般公共服务147.6亿元,增长6.9%。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042.7亿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967.2亿元,增长10%。基金收入加上预计中央转移支付补助等资金18.1亿元和上年结余147.9亿元,基金总财力1208.7亿元,全部用于安排支出预算,比上年实际支出增长16.8%。
  一、完善财政增收机制,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
  1. 强化收入目标责任制。合理确定各级征管部门收入任务,分解细化职责分工,加强执行过程监督,切实杜绝漏征漏管,努力形成齐抓共管、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的良好局面。
  2.完善现代化征管体系。大力实施信息管税,建立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强化税源分析、税收预警分析、管理风险分析和政策效应分析,努力防止税收流失。推进税收管理员平台建设,重点加强税基管理、户籍管理和源头管理,实现税收分析、评估、监控和稽查的良性互动。强化税务部门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搭建统一的数据平台,开展第三方信息比对,不断提高税收控管水平。加强重点税种管理,适时出台限售股转让营业税征收政策,建立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系统,扩大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行业范围,积极推进存量房非住宅交易指导价格评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等试点工作。进一步强化“以票控收”机制,依法依规征缴各类非税收入,努力实现应收尽收。加强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继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
  3.加强重点税源监控。扩大重点税源监控范围,全面掌握重点大户的投入产出、成本利润等综合性经济指标,将3.3万户科技型中小企业和31个示范工业园区纳入监管,准确预测税收走势,增强税收征管的前瞻性、主动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加强流动性行业和新兴业态监管,改进零散税源代征代缴办法,清理异地注册经营企业,不断提高税收征收质量和效率。
  4.加强和优化纳税服务。进一步完善服务措施,大力推进实时扣划、银行端查询缴税、POS缴税方式,扩大网上报税的覆盖范围,完善先办后审、免填单等服务措施,适时推进部分税收业务的同城通办、自助办税服务,切实提高办税效率。充分利用影像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工具,规范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等涉税事项,着力解决纳税人办税程序繁琐、报送报表资料过多和重复的问题,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按照办事服务厅标准化建设服务要求,梳理制定税收征管标准化规程,统一规范税收征管业务流程,确保全系统三分之一以上办税服务厅进入全市公共服务标准化达标行列。
  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着力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5. 积极推进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和开发建设。落实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完成综合配套改革第二个三年实施计划,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第三批20项重点工作,支持现代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发挥国际船舶登记、国际航运税收和融资租赁出口退税等政策效应,建设航运交易所和配套中介服务体系,吸引更多境外邮轮公司、海运公司落户。继续实施以港养港政策,加大航线航班财政补贴力度,加快天津港30万吨级深水航道二期、国际邮轮码头二期、滨海国际机场二期扩建等项目建设,完善大通关体系,健全“无水港”网络,进一步提升航运物流服务功能。安排好国家和我市各类补助资金,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加快推进功能区开发建设。
  6.大力支持大项目、小巨人、楼宇经济发展。加强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和政策支持,推进大项目好项目尽快投产达产,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全面落实进一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10项政策措施,通过贷款贴息、税收优惠、资金奖励、政府采购等手段,培育更多的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和行业领先的“杀手锏”产品。增加财政科技投入,支持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新增一批国家级研发机构。推进自主创新产业化项目建设,支持抗癌药物等重大科技专项,攻克电子信息等领域一批关键技术,实施海水淡化等科技示范工程。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和大院大所合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国家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建设。继续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开发和整合楼宇资源,培育一批优势产业特色楼宇,打造更多的税收“亿元楼”。
  7.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修订完善新一轮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积极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落实好过渡期财政扶持政策,重点支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创建特色旅游品牌,加快旅游产业园和各类主题公园建设,推动海陆空旅游、郊野公园等新型旅游业态发展。提升服务业载体功能,推进国家会展中心、津湾广场二期等一批重大商业项目建设,新建改造一批特色商业街和社区商业中心,完善便民服务体系,促进消费市场繁荣活跃。进一步增加外贸发展基金规模,支持出口企业调整贸易结构、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培育优势品牌。继续支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区建设。
  三、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增强民生保障能力
  8. 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支持启动学前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现代化标准建设,推进特色高中试验校建设,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强和谐校园建设和校车管理。加快职业教育布局调整,继续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推进海河教育园区二期工程,提升高职院校办学水平,办好第六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加快实施高校“十二五”综合投资规划,开展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加强重点学科、品牌特色专业和卓越人才培养工程实践中心建设,筹建天津开放大学。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支持民办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公平协调发展。
  9.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财政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国家海洋博物馆、中国大戏院、群众艺术馆等新建改扩建工程加快实施。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扶持实体书店发展,继续实施公共电子阅览室、农家书屋提升改造、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落实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加快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推进体育事业加快发展,办好第六届东亚运动会,启动第十三届全运会筹备工作,加快市健康产业园团泊体育基地建设,支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新建和更新改造一批健身园和体育公园,推动校园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10.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建设资金投入,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布局,完成天津医院、胸科医院、中医一附院等新建改扩建工程,推进第二儿童医院、环湖医院、医大代谢病医院等项目建设。启动区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等综合改革。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从年人均30元增加到35元,支持开展妇女儿童健康促进计划,完善家庭责任医生团队服务模式,统筹做好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和应急管理工作。继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完善计划生育奖扶、特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
  11.增强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增加公检法司经费投入,实施高清视频监控点位建设和联网整合,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社会化消防安全体系、消防队伍体系和消防保障体系,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综合应急救援机制。支持开展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大工商质检和食品药品监管经费投入,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整顿,继续实施放心食品系列工程。
  四、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12.促进更高质量的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创业载体和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落实鼓励创业和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强化创业培训及创业实训,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继续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完善就业帮扶制度,解决好重点人群和困难群体就业问题,确保完成全年新增就业目标,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13.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财政补助标准由月人均180元提高到200元,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00元提高到420元,建立居民生育和大病保险制度,发展补充保险,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衔接转换办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逐步将未参保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和优抚安置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救助和优抚对象抚恤等补助标准,健全价补联动机制,支持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
  14.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640万平方米、8万套,新增发放租房补贴1万户,完成“城中村”三年改造目标,帮助更多中低收入群众解决住房困难。
  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载体功能
  15.积极推进大交通体系建设。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等手段,扩大投融资规模,积极推进大交通体系建设,实现津秦客运专线和铁路地下直径线竣工通车,加快津保铁路、京津城际延伸线等项目建设,实施唐津高速和国道112延长线新建改扩建工程。完善城市路网体系,推进津围、津蓟等快速路建设,加快地铁2号线机场延伸线、3号线南站配套工程和5、6号线建设,启动1号线东延工程,打通一批交通卡口瓶颈。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公交专用道和快速公交通道建设,更新一批公交车辆,着力改善群众出行条件。
  16.强化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高标准完成第二个生态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独流减河、永定新河、北运河等河流治理,完成陈塘庄热电厂和纪庄子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加快贯庄、大港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武清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实现32座供热燃煤锅炉改燃并网,继续实施“黄标车”治理。实施中心城区排水功能提升工程,推进郊野公园建设,新建一批大型公园绿地,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
  17.继续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完成中心城区480个旧楼区提升改造工程,加强城乡结合部、车站机场等重点窗口地区综合整治,进一步巩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推进文化中心周边、解放南路、天钢柳林、西站副中心等重点地区建设。
  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18.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财政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推动国有扬水站维修改造,加快实施10项农村水利专项工程。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继续推进设施农业提升工程和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加快现代农业园区、现代畜牧业示范园区和优势水产品养殖示范园区建设,提高各类农业产业园区的科技含量、装备水平和组织化程度。
  19.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健全农业补贴制度,扩大补贴范围,规范补贴办法,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增强抗御自然灾害能力。继续实施贷款贴息、税收优惠、出让金返还等财税扶持政策,推进示范工业园区拓展区开发建设,引进更多具有支撑带动作用的大项目好项目。支持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推进村镇银行加快发展,不断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切实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20.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三改一化”第二批试点任务,新开工农民安置住房1000万平方米,竣工800万平方米,进入示范小城镇居住的农民达到60万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重点支持农村电网改造、饮水安全和乡村公路改扩建项目,扩大生活垃圾处理和清洁工程试点,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
  七、健全财政体制机制,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21.推进财税体制机制创新。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围绕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加大对困难区县的补助力度,切实增强区县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和落实民生政策的能力。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加强分析调研和政策效应评估,对部分税负增加企业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落实和完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22.健全财政运行机制。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集中财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坚决反对大手大脚花钱和铺张浪费行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预决算公开内容和程序,促进预决算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和反馈应用机制,积极推行预算与绩效捆绑、履责与绩效挂钩的预算管理模式。完善财政支出审计全程监控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和公共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加强政府性债务动态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债务规模,逐笔落实还款责任和资金来源,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加强财税法制建设,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研究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
  23.加强财税信息化建设。以建设“电子财税”为目标,做好我局财税信息化建设2013-2015年三年规划。继续推进金财工程建设,以财政应用支撑平台建设为突破口,将主体业务应用纳入一体化管理,形成各级财政内部、财政与同级预算单位、上下级财政互联互通的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金税工程三期开发规范和实施标准,完善税收征管系统和专业化管理系统、整合改造网上申报与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征管和纳税服务水平。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建成蓟县应急中心、津南数据中心建设,形成生产中心、数据中心、应急中心三位一体互为支撑、互为备份的建设格局,保障信息数据与应用系统安全。
  24.加强会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继续扩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范围。继续开展大中型企业内控管理试点,着力推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政策引导和日常监管,规范和引导会计行业健康发展。继续落实好我市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推进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八、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管理和服务能力
  25.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巩固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召开局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
  2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在直属单位全面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推进正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大培训平台功能升级改造力度,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和考核激励机制,努力提高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实施办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2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推进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拟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继续抓好内控机制的巩固深化,健全完善“人机结合”风险防控模式,优化监管内容,完善工作机制,提升防控效能。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健全外部测评、内部检查、社会监督、部门协调有机结合的行风建设服务考核监督体系,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树立财政地税系统的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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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办〔2013〕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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