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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苏州市商务局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州市财政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苏州中心支局苏州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市地方税务局苏州市统计局二○一二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苏州市财政局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2-5
实施时间: 2013-2-5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苏州
阅读人次: 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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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苏州市二○一二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公告
  201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3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时间,年检内容为201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的运营情况。凡2012年12月31日前在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参加2012年度企业年检。年检集中受理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2013年3月1日以后开始网上年检申报工作。
  二、外商投资企业网上申报年检的网址:一是外资企业联合年检网(商务部):www.lhnj.gov.cn;二是苏州工商电子政务网:www.szsgsj.gov.cn(工商局);
  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均须在上述两个网址上进行网上申报,录入准确的年检数据,并根据提示确认申报成功。
  参加联合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交书式年检材料送至联合年检办公室。
  三、凡网上年检申报成功以及书式年检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联合年检部门要求的外商投资企业,即为联合年检合格企业。
  苏州城区设立联合年检办公室,地址:苏州市三香路558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北区(原海关大楼院内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对面小楼201室)咨询电话:65589920。
  四、网上申报成功后,下载《联合年检报告书》,按照审计报告书披露的数据,认真填写书式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参加苏州城区联合年检的公司,书式材料必须在2013年6月30日前报送至联合年检办公室,经联合年检部门审核合格后,由工商局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通过印章,领取《营业执照》;由商务局在《批准证书》上加盖印章。
  五、苏州城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由苏州市联合年检办公室负责年检。其他各市(县)、开发区的外商投资企业按属地原则实施联合年检工作。
  六、外商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从事承包管理、承包工程的外国(地区)企业(含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上述企业网上申报年检成功后,将书式年检报告书、外国(地区)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书等材料直接送达至:苏州市胥江路89号苏州工商局六楼外资处605室。其他各市(县)、开发区的外商投资企业按属地原则实施。
  七、苏州工商电子政务网、苏州市商务局网站均在同期发布了2012年度苏州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公告、年检须知以及工作流程。
  八、对逾期申报或不申报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罚。
  二○一三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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